幼儿教资笔试:《综合素质》教育法律法规考点

2024年01月23日 15:46:39
来源:库课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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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教育法律法规

  13、教师作为专业教育教学人员的职业权利

  ①教育教学权

  ②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权

  ③指导和管理学生权

  ④获取报酬和相关待遇权

  ⑤民主管理权

  ⑥进修培训权

  14、教师作为专业教育教学人员的义务

  ①遵纪守法

  ②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③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④爱护尊重学生

  ⑤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⑥提高水平

  15、学生的权利

  人身权:人格权和身份权两个方面,其中,人格权包括一般人格权(如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和具体人格权(如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财产权:包括财产所有权、继承权、受赠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

  受教育权

  ①参加教育教学权

  ②获得经济资助权

  ③获得学业证书权

  ④申诉起诉权

  ⑤法定其他权

  16、常见的侵犯幼儿权利的行为

  侵犯幼儿的受教育权:①侵犯幼儿受教育机会的平等权;②侵犯幼儿的入学权;③侵犯幼儿参加活动的权利;④随意开除幼儿。

  侵犯幼儿的财产权:损坏幼儿财物、非法没收幼儿物品、乱罚款、乱摊派、推销商品等。

  侵犯幼儿的著作权:只要是自己独立完成的,体现了自己的思想、情感、构思和表达方式的,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都是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

  侵犯幼儿的身体权:①非法搜查身体,是指无权搜查或者有权搜查的机关或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擅自对公民身体进行搜查的行为;②非法侵扰身体,是行为人对公民身体以外力进行非法干扰的行为,是对公民维护自己身体安全以及支配权的侵害;③对身体组织之不疼痛的破坏;④不破坏身体组织的殴打;⑤因违反义务的不作为所生之侵害身体;⑥不当之外科手术。不合法的手术或目的非法,又或者手术施行过度,侵害患者的身体,属于侵犯了身体权。

  不作为违法侵权:①对幼儿身体状况关照不力;②对生病或受伤幼儿救护不力;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④幼儿园活动组织失职;⑤饮食安全事故;⑥未及时向幼儿监护人履行告知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高频:全国人大的职权,国家的基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频:办学条件,法人条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高频:免试入学、不得违规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频:教师不当行为、教师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高频:社会保护、法律责任)

  《幼儿园工作规程》(高频:体检、保健、教育)

  《儿童权利公约》(高频:保护权利)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高频:伤害事故责任判定、赔偿责任判定)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高频:战略主题、发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