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建筑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与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开展联合培养,培养地点在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 2600 号)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2021 年我校普通专升本共招收 7 个专业,计划招生 600 人。
注:所有计划均面向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技能大赛获奖免笔试考生。
六、报名
(一)招生对象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报名时间 2021 年 3 月 26 日 10:00 至 3 月 31 日 16:00。
(三)报名办法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登录 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考生自主选择报考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招生专业。
2.我省普通高校毕业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非应届毕业退役士兵须联系原毕业高职(专科)院校,由原毕业院校审核其报名资格,填写《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学籍表》报省考试院后,方可登陆网站报名。退役士兵须在报名系统中勾选“义务兵役”或“志愿兵役” 项,并按照要求使用微信小程序上传相对应的退役证明等材料。
3.所有信息填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志愿信息一旦提交,考生将不得修改。考生填报的信息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录取资格的,经查实,取消专升本报名考试资格,并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具体报名流程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
(四)资格审核毕业院校安排专人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核内容为考生是否能如期毕业、考生上传的照片、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属限制升学考生(如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等)。照片及证明材料有误的,由毕业院校通知考生修改。
毕业院校资格审核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毕业院校应及时完成资格审核,并及时通知审核未通过考生。审核截止时间为 4 月 1 日 12:00。
(五)缴费报名考试费按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 号)文件核准的 120 元/生标准缴纳。考生在毕业院校资格审核通过后,再次登录报名网站,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描二维码缴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 4 月 2 日 17:00。
(六)免试考生申报办法
1.高职(专科)期间获得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获奖领域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可向我校申请免予笔试。申请免笔试的考生经学校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 。 有 关 面 试 安 排 将 在 我 校 本 科 招 生 信 息 网 (网址 http://www.ahjzu.edu.cn/zsw,下同)另行公布。考生须于 4 月 3 日-5 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在“安徽建筑大学专升本招生系统”上传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1)《安徽建筑大学 2021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免试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3)技能大赛获奖证书。
2.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普通专升本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可向我校申请免试。此类考生免试申请经我校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优先予以录取。
考生须于 4 月 3 日-5 日登录“安徽建筑大学专升本招生系统”上传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1)《安徽建筑大学 2021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免试申请表》;(2)退出现役证;(3)立功受奖证书。 3.申请免试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和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未通过审核或面试不通过的考生仍可继续参加笔试。经审核通过的申请免试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七、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科目分省考试院组织的统考科目和由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课科目两大类。招生考试实行“2 门公共课(各 150 分)+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的测试方式,满分 600 分。考试科目分文理科,文科 2 门公共课为“大学语文+英语”,理科 2 门公共课为“高等数学+英语”,2 门专业课为高职(专科)阶段专业课程。公共课由省考试院组织进行统考。专业课由招生高校自主命题或开展联合命题,并组织考试。专业课各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另行发布。
(二)考试安排
1.笔试时间地点
2.准考证领取
(1)公共课考试准考证: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
(2)专业课考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考生,于 4 月 14 日-17 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在“安徽建筑大学专升本招生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违规违纪处理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成绩发布与查分
(一)成绩查询公共课成绩由考生自行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查询。专业课考试结束 1 周内,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课考试成绩。
(二)查分查卷
1.考生对自己的公共课科目成绩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到公共课考点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成绩复核。公共课考试成绩复核程序和要求按照省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
2.考生对自己的专业课考试科目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公布后,于 3 个工作日内来校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提出查分申请,登记后由工作人员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统一组织核查。查分仅限错统、漏统、漏改,宽严不查。经核查有误的将通知考生本人,核查无误的不另行通知。
九、录取
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招生院校具体组织实施。各招生专业按照《安徽省 2020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1〕4 号)文件精神,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所有专业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一)录取规则
1.“普通应届毕业生”录取规则:考生公共课考试成绩须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达到 100 分及以上的,按照考生总成绩(公共课总分+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后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后依次录取。
2.“退役士兵”录取规则:(1)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应届或往届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查且公示无异议的免试录取。(2)未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的录取规则与上述“普通应届毕业生”录取规则相同,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 50%。
3.在高职(专科)阶段学习期间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经我校审核和面试通过,可予以录取。技能大赛获奖面试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 5%。
(二)招生计划调剂
1.校内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整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将剩余计划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录取规则与上述“普通应届毕业生”录取规则相同。
2.外校生源调剂经校内分专业计划调整仍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我校将接受报考外校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调剂。申请调剂到我校的校外考生,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且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与我校完全一致,同时公共课考试成绩须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专业课总分须达到 100 分及以上。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按照以下规则录取:按照考生公共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后依次录取。公共课总分相同时,则按照考生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 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后依次录取。如出现两名及以上的考生所有成绩比较项完全一致,且正好为录取计划最后一位,则参考考生在高职(专科)阶段的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根据第一轮调剂后计划完成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录取公示录取工作在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按照规定公示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十、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1.学制 2 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我校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同等待遇。
2.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我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3.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安徽建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4.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5.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
十一、其他须知
(一)专升本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二)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复查专升本新生入学资格。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学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三)我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社会上所有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辅导班均与我校无关,请广大考生谨防上当。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实名举报电话:0551-63828082,实名举报邮箱: jwb@ahjzu.edu.cn;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实名举报电话:0551-63609561,实名举报邮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 292 号(南校区)
学校网址:http://www.ahjz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ahjzu.edu.cn/zsw
咨询电话:0551-63828083
十三、附则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安徽建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按上级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