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法律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2021年03月30日 16: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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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江西警察学院拟与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联合培养法学本科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专业考试科目为《法律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如下

  一、考试对象

  本大纲适用于2021年报考我院法学专业的专升本考生。

  二、考试时间与方式

  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150分(《宪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各占75分)。

  三、试题类型

  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材料分析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

  四、参考教材

  《宪法学》参考教材:许崇德、胡锦光主编,《宪法》(第六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6月第6版,ISBN 978-7-300-25869-0

  《刑事诉讼法》参考教材:陈卫东主编,《刑事诉讼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8月第3版,ISBN 978-7-04-052335-5

  五、考试内容

  包括《宪法学》和《刑事诉讼法》(详见附件)。

《宪法学》考试内容

  第一章 宪法总论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一、宪法的概念

  (一)宪法词源的演变

  (二)原始意义上的宪法

  (三)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

  (四)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

  (五)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

  二、宪法的法律地位

  (一)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性的内容

  (二)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三)宪法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三、宪法的本质特征

  第二节 宪法的分类

  一、宪法的形式分类

  (一)宪法的传统分类

  (二)新的宪法分类

  二、宪法的实质分类

  第三节 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

  二、宪法的基本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

  (二)基本人权原则

  (三)法治原则

  (四)权力制约原则或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四节 宪法结构

  一、宪法结构体系

  (一)宪法序言

  (二)宪法正文

  (三)附则

  二、宪法规范

  (一)宪法规范的概念及构成要素

  (二)宪法规范的基本特点

  (三)宪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点

  三、宪法渊源

  (一)宪法典

  (二)宪法性法律

  (三)宪法惯例

  (四)宪法判例

  (五)宪法解释

  (六)国际条约

  第五节 宪法制定

  一、宪法制定概述

  二、制宪机关和制宪程序

  三、我国宪法的制定

  第六节 宪法修改

  一、宪法修改概述

  (一)宪法修改的含义

  (二)宪法修改的必要性

  二、宪法修改的限制

  (一)限制宪法修改的理论

  (二)限制宪法修改的主要表现

  三、宪法修改的方式

  (一)全面修改

  (二)部分修改

  (三)无形修改

  四、宪法修改程序

  (一)提议

  (二)先决投票

  (三)公告

  (四)决议

  (五)公布

  第七节 宪法解释

  一、宪法解释的概念

  二、宪法解释机关和宪法解释体制

  三、宪法解释的分类

  四、宪法解释的原则

  五、我国的宪法解释

  第八节 合宪性审查

  一、合宪性审查概述

  (一)违宪与合宪性审查

  (二)合宪性审查的起源

  (三)合宪性审查的基本功能

  二、现代合宪性审查体制

  (一)最高代表机关审查制

  (二)司法审查制

  (三)宪法法院审查制

  (四)宪法委员会审查制

  三、我国的合宪性审查体制

  (一)我国合宪性审查体制沿革

  (二)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二章 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节 近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近代宪法的产生条件

  (一)经济条件

  (二)政治条件

  (三)思想条件

  (四)法律条件

  二、近代宪法的产生过程

  (一)英国宪法的产生

  (二)美国宪法的产生

  (三)法国宪法的产生

  三、宪法的发展

  (一)资本主义宪法的发展

  (二)社会主义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三)当代宪法的发展趋势

  第二节 旧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宪法问题在中国历史上的提出

  (一)历史背景

  (二)《钦定宪法大纲》与《十九信条》的主要内容

  二、中国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宪法

  (一)历史背景

  (二)主要内容

  (三)历史地位

  三、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政府的宪法

  (一)历史背景

  (二)主要宪法性文件及其性质

  四、人民革命根据地的宪法性文件

  (一)历史背景

  (二)宪法性文件的主要内容及性质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一)制定背景

  (二)主要内容及历史意义

  二、1954年宪法

  (一)制定背景

  (二)主要内容及历史意义

  三、1975年宪法

  (一)修改背景

  (二)历史评价

  四、1978年宪法

  (一)修改背景

  (二)历史评价

  五、1982年宪法

  (一)修改背景

  (二)基本精神及历史意义

  (三)现行宪法的修改

  第三章 国家性质

  第一节 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

  一、国家性质概述

  (一)国家性质与宪法

  (二)国家性质的决定因素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

  (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在我国的确立

  (二)现行宪法恢复使用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

  (三)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四)爱国统一战线

  第二节 与国家性质相适应的政党制度

  一、政党制度概述

  (一)政党及其法律特征

  (二)政党制度的宪法规范

  (三)政党制度的主要类型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一)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显著特征、主要内容和形式

  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产生和发展

  (二)人民政协的性质、组织和主要职能

  第三节 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

  一、经济基础是国家性质的决定性因素

  (一)经济基础与宪法

  (二)我国宪法关于经济制度的主要规定

  二、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一)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不可侵犯

  (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第四章 国家形式

  第一节 政权组织形式

  一、政权组织形式概述

  (一)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

  (二)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的关系

  (三)政权组织形式的类型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发展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及构成环节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

  (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

  (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

  第二节 国家结构形式

  一、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和分类

  (一)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

  (二)国家结构形式的分类

  二、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一)马列主义关于国家结构的基本观点

  (二)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三、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

  (一)行政区划的概念

  (二)行政区划的原则

  (三)宪法规定的行政区域划分

  (四)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

  (五)行政区划与国家结构的区别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五、特别行政区制度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本方针

  (一)特别行政区的概念

  (二)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第三节 国家象征

  一、国旗

  二、国歌

  三、国徽

  四、首都

  第五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一、宪法与基本权利

  (一)基本权利的内涵

  (二)基本权利的基本性质

  (三)基本权利的享有主体

  (四)基本义务的宪法含义

  二、基本权利的类型

  (一)基本权利的学理分类

  (二)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类型

  三、基本权利的保障与界限

  (一)基本权利的保障

  (二)基本权利的界限

  四、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关系

  (一)基本权利的享有主体与基本义务的承担主体之间的关系

  (二)基本权利的内容与基本义务的内容之间的关系

  第二节 平等权

  一、平等权的内涵

  (一)平等权的观念

  (二)我国宪法平等权规定的规范结构

  (三)平等权的法的性质

  二、形式上的平等与实质上的平等

  (一)形式上的平等

  (二)实质上的平等

  三、法律适用上的平等与法律内容上的平等

  四、平等与“合理的差别”

  第三节 政治权利

  一、政治权利的宪法意义

  (一)政治权利的法性质和内容

  (二)政治权利的宪法地位

  二、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一)选举权的法律性质

  (二)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享有主体

  (三)被选举权的内涵

  (四)选举权的展开形态——罢免权

  三、表现的自由

  (一)言论和出版的自由

  (二)集会和结社的自由

  (三)游行和示威的自由

  四、监督权

  第四节 精神、文化活动的自由

  一、精神、文化活动的自由的宪法意义

  二、宗教信仰自由

  (一)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

  (二)宗教信仰自由的保障

  (三)宗教信仰自由的界限

  三、文化活动的自由

  四、通信的自由和秘密

  (一)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通信自由和秘密

  (二)通信自由和秘密的保障与界限

  第五节 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

  一、人身自由

  (一)人身自由的宪法含义

  (二)人身自由的主要内容及保障

  二、人格尊严

  (一)人格尊严的宪法含义

  (二)人格尊严的保障与界限

  第六节 社会经济权利

  一、社会经济权利概述

  二、财产权

  (一)财产权的概念

  (二)财产权保障的宪法意义

  (三)财产权保障的宪法规范结构

  (四)我国现行宪法对财产权的保障

  三、劳动权

  (一)劳动权的含义

  (二)劳动权的保障与界限

  四、休息权

  (一)休息权的宪法含义

  (二)休息权的保障

  五、生存权

  六、受教育权

  (一)受教育权利的宪法含义

  (二)受教育权利的内容保障

  第七节 获得权利救济的的权利

  一、概述

  二、几种主要的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

  (一)提起申诉、控告的权利

  (二)国家赔偿及补偿请求权

  第八节 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的义务

  (二)维护民族团结的义务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一) 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三)爱护公共财产的义务

  (四)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

  (五)遵守公共秩序的义务

  (六)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安全的义务

  (二)维护祖国荣誉的义务

  (三)维护祖国利益的义务

  四、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五、依法纳税的义务

  六、其他义务

  (一)受教育义务

  (二)劳动义务

  第六章 选举制度

  第一节 选举制度概述

  一、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展与概念

  (一)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展

  (二)选举制度的概念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制度的历史演变与基本功能

  (一)历史演变

  (二)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功能

  第二节 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并用原则

  四、无记名投票原则

  第三节 选举的民主程序

  一、选区划分

  二、选举机构

  三、选民登记

  四、代表候选人的提名

  (一)代表候选人的产生

  (二)实行差额选举

  (三)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的确定

  (四)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形式

  五、选举投票

  六、代表辞职

  七、对代表的罢免和补选

  第七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国家机构概述

  一、国家机构概说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和特征

  (二)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三)国家机构的职能

  (四)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

  二、我国国家机构的建立和发展

  (一)《共同纲领》确立的国家机构

  (二)1954年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

  (三)1975年宪法对国家机构的变动

  (四)1978年宪法恢复和设立的国家机构

  (五)1982年宪法对国家机构的健全和改革

  三、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及组织和活动原则

  (一)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

  (二)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任期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

  (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委员会

  (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任期和机构设置

  (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四)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和主要工作程序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恢复设置

  二、国家主席的产生、任期、职权和职位的补缺

  (一)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

  (二)国家主席的职权

  (三)国家主席职位的补缺

  第四节 国务院

  一、国务院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

  (一)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

  (二)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

  二、国务院的领导体制和职权

  (一)国务院的领导体制

  (二)国务院的职权

  三、国务院的行政机构

  (一)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范围

  (二)国务院的机构设置

  第五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一、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设立

  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

  (一)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

  (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职权和领导体制

  (一)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职权

  (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

  第六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一、地方国家机构或地方政府的含义、地位和作用

  (一)地方国家机构或地方政府的含义

  (二)地方国家机构或地方政府的地位和作用

  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一)性质和地位

  (二)组成和任期

  (三)职权

  (四)专门委员会和调查委员会

  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

  (一)性质和地位

  (二)组成和任期

  (三)职权

  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一)性质和地位

  (二)组成和领导体制

  (三)职权

  (四)工作部门和派出机关

  第七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一、民族自治地方

  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性质、地位和民族构成

  三、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一)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对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的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

  (三)自主地管理地方财政

  (四)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经济建设事业

  (五)自主地管理教育、文化、科学技术、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事业

  (六)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七)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

  (八)培养和使用干部、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

  第八节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一、村民委员会

  二、居民委员会

  第九节 监察委员会

  一、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

  (一)监察委员会的性质

  (二)监察委员会的地位和组成

  二、监察委员会的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

  (一)监察委员会的职责

  (二)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范围和管辖

  三、监察委员会的监察权限

  (一)监督、调查权

  (二)要求说明、陈述权

  (三)询问权

  (四)留置权

  (五)查询、冻结权

  (六)搜查权

  (七)调取、查封、扣押权

  (八)勘验检查、鉴定权

  (九)采取技术措施权

  (十)通缉和限制出境权

  (十一)建议权

  第十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一、人民法院

  (一)人民法院的性质

  (二)人民法院的组成和体制

  (三)法官职务任免

  (四)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

  (五)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原则和制度

  二、人民检察院

  (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

  (二)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任免

  (三)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

  (四)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和工作原则

  第十一节 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

  一、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二、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

  三、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

  四、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

《刑事诉讼法》考试内容

  绪论

  第一节 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的概念

  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及其法律渊源

  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

  一、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

  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第一章 马克思、恩格斯的刑事诉讼观

  第一节 刑事程序法与刑事实体法的关系

  第二节 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

  第三节 刑事审判权的独立行使

  第四节 刑事司法的民众参与

  第五节 刑事诉讼的程序公正要求

  第二章 刑事诉讼构造与刑事诉讼主体

  第一节 刑事诉讼构造

  一、职权主义诉讼与当事人主义诉讼

  二、混合式诉讼

  三、我国的刑事诉讼构造及其特征

  第二节 刑事诉讼中的审判机关

  一、审判机关的性质与职权

  二、审判机关的组织体系及其上下级关系

  三、审判组织

  四、人民陪审员制度

  第三节 刑事诉讼中的人民检察院

  一、检察机关的性质与地位

  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

  三、检察机关的组织体系及其上下级关系

  四、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

  第四节 侦查机关的类型

  一、公安机关

  二、其他侦查机关

  第五节 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

  一、当事人

  二、其他诉讼参与人

  第三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的含义

  二、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含义

  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含义

  四、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的具体内容

  五、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的含义

  六、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的具体内容

  七、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内容及这项原则要求

  第四章 管 辖

  第一节 立案管辖

  一、立案管辖概念

  二、立案管辖的具体分工

  第二节 审判管辖

  一、审判管辖的概念

  二、级别管辖的概念及具体分工

  三、地区管辖的概念及划分的原则

  第五章 回避

  第一节 回避制度

  一、回避的方式

  第二节 回避的适用

  一、回避的适用人员

  二、回避的理由

  三、回避的程序

  第六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一节 刑事辩护

  一、刑事辩护的概念与特征

  二、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刑事代理

  一、刑事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二、刑事代理的种类

  第七章 证据与证明

  第一节 证据制度的概述

  一、证据的概念与要求

  二、证据的裁判原则

  第二节 证据的种类和分类

  一、证据的种类

  二、证据的分类

  第三节 证据规则

  一、相关性规则

  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三、最佳证据规则

  四、意见证据规则

  五、补强证据规则

  第四节 证明的要素

  一、证明对象

  二、证明责任

  三、证明标准

  四、证明程序

  第八章 强制措施

  第一节 强制措施概述

  一、强制措施的概念和特点

  二、强制措施与相关法律措施的区别

  三、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

  第二节 拘传

  一、拘传的概念和特点

  二、拘传的适用程序

  第三节 取保候审

  一、取保候审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二、取保候审的方式

  三、被取保人的义务

  四、取保候审的程序

  第四节 监视居住

  一、监视居住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二、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

  三、监视居住的程序

  第五节 刑事拘留

  一、刑事拘留的概述

  二、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

  三、刑事拘留的程序

  第六节 逮捕

  一、逮捕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二、逮捕的权限

  三、逮捕的程序

  四、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

  第九章 附带民事诉讼

  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四、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五、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

  第十章 期间、送达

  第一节 期间

  一、期间的概念

  二、期间的种类和计算

  第二节 送达

  一、送达的概念

  二、送达的方法

  第十一章 立案

  第一节 立案的概念与功能

  一、立案的概念

  二、立案的功能

  第二节 立案的材料来源与条件

  一、立案的材料来源

  二、立案的条件

  第三节 立案的程序和立案监督

  一、立案程序

  二、立案监督

  第十二章 侦查

  第一节 侦查的基本理论

  一、侦查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侦查行为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

  二、询问证人、被害人

  三、勘验、检查

  四、搜查

  五、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六、鉴定

  七、通缉

  八、特殊侦查措施

  第三节 侦查终结

  一、侦查终结的概念

  二、侦查终结的条件

  三、侦查终结的处理

  四、侦查中的羁押期限

  第十三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查起诉的概述

  一、审查起诉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审查起诉的程序

  一、审查起诉的内容

  二、审查起诉的步骤和方法

  三、审查起诉的处理

  第三节 提起公诉

  一、提起公诉的概念和条件

  二、起诉书以及证据材料的移送

  第四节 不起诉

  一、不起诉概念

  二、不起诉的种类和适用条件

  三、不起诉的程序

  第十四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一、庭前审查

  二、庭前准备

  三、法庭审判

  四、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和终止审理

  五、第一审程序的期限

  第二节 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一、自诉案件的受理

  二、自诉案件审理的特点

  第三节 简易程序

  一、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二、简易审判程序的特点

  第四节 判决、裁定和决定

  一、判决

  二、裁定

  三、决定

  第十五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节 审级制度

  一、审级制度的概述

  二、两审终审制

  第二节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与功能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审程序的功能

  第三节 第二审程序的提起

  一、上诉

  二、抗诉

  第四节 第二审案件的审判

  一、第二审案件的审判原则

  二、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方式

  三、第二审案件的直接裁判与发回重审

  四、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期限

  第十六章 死刑复核程序

  一、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特点

  二、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核准

  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报请核准

  四、复核程序和复核后处理

  第十七章 审判监督程序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特征

  二、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第十八章 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一节 执行的概述

  一、执行的概念和特点

  二、执行的依据和机关

  第二节 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

  一、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刑事判决

  二、法院负责的刑事判决、裁定

  三、司法行政机关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

  四、执行的变更

  第十九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方针、原则和重要制度

  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点

  第二十章 刑事和解程序

  一、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的适用范围

  二、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诉讼程序

  第二十一章 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一、违法所得案件的没收程序适用条件

  二、违法所得案件的审理

  第二十二章 缺席审判程序

  一、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

  二、缺席审判案件的审理

  第二十三章 强制医疗程序

  一、强制医疗的适用范围

  二、强制医疗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