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普洱思茅区教育体育系统所属学校急需紧缺人才第二轮招聘公告(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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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思茅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岗位空缺实际,进行思茅区教育体育系统所属学校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第二轮招聘教师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根据学段学科综合设岗,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最终根据报考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思茅一中招聘4人、普洱二中招聘3人、思茅三中招聘8人、思茅六中招聘6人、思茅一小招聘8人、思茅二小招聘6人、思茅三小招聘8人、思茅四小招聘8人、思茅六小招聘5人、思茅七小招聘8人。(学校简介详见附件1、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思茅区教育体育系统所属学校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公费师范生优先聘用(研究生学历者要求本科阶段是师范类专业)。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人员本科阶段不属于师范类专业的,根据学业水平、奖惩情况等因素且符合学校岗位要求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也可报考相应岗位。
3.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
4.年龄条件为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承诺在思茅区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2023年12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2023年12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2月1日在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smqzf.gov.cn)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具体时间以公告发布为准)。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思茅区教育体育系统所属学校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具体岗位需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至15:00;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招聘大厅。
报名分组及负责人:
一组(高中教师岗位):陶老师,联系电话:18087998035;
二组(初中教师岗位):何老师,联系电话:18988399949;
三组(小学教师岗位):方老师,联系电话:13987325796。
报名提供材料: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资格审核通过。
1.非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在校学习成绩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及《思茅区教育体育系统所属学校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教师报名推荐表》。
2.2024年毕业生,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暂不提供原件,但需按要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在校学习成绩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思茅区教育体育系统所属学校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推荐表》。
3.本科学历者提供师范类专业证明、研究生学历者提供本科阶段师范类专业证明,证明可以由各高等院校或院系开具,也可以是高考录取结果查询或毕业证中专业明确注明了“师范”字样的证明材料。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级各类获奖证书、聘书、荣誉证书、经历业绩等其他材料。
因受特殊原因影响,现场报名的时间、地点等若有调整将提前在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补充公告。
(三)资格初审
由各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公告岗位要求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方可进入初试,若考生未按要求参加初试,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初试。
(四)初试
由各招聘小组综合考虑毕业院校、学历学位、学业水平、奖惩情况、经历业绩及问答的方式进行量化考核确定初试成绩,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不低于1:2的岗位招考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岗位面试,如确需继续开考的按程序报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招聘单位以电话和短信通知参加面试人员,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
(五)面试
1.面试对象:经初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终以面试组织实施单位通知为准)。
2.面试方式:模拟课堂教学。
3.面试时间:以面试组织实施单位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每名考生备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
4.面试地点:待定(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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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100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权重除以10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成绩经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面试成绩在本考场所有面试结束后现场张贴公布。全部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smqzf.gov.cn)进行公告。
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后续招考程序。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详见附件4《面试注意事项》)
四、选岗
在招聘同一岗位的面试成绩达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选岗人员,选岗人员根据本岗位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考生的选岗及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并当场按规定与所选岗学校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含补充协议)。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六、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的人员,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本科学历者或研究生本科阶段师范类专业证明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考生签订《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
(二)考察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籍档案、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由招聘单位负责审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医院为思茅区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体检、复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公示和聘用、递补事项
(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建立拟聘人员入职信息核查机制,学校建立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机制,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普洱市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招聘过程中,因考生放弃面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按本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1次(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递补)。
八、签订聘用合同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材料原件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未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政策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思茅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思茅区教育体育局:0879—3023615
联系人:周老师、陶老师
2.思茅一中:0879—2122651
联系人:张老师
3.普洱二中:0879—2200900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4.思茅三中:0879—2302631
联系人:倪老师、赵老师
5.思茅六中:0879—2310440
联系人:何老师、郭老师
6.思茅一小:0879—2124341
联系人:钱老师
7.思茅二小:0879—2138683
联系人:方老师
8.思茅三小:0879—2122331
联系人:段老师、李老师
9.思茅四小:0879—2121461
联系人:周老师、罗老师
10.思茅六小:0879—2304706
联系人:毛老师
11.思茅七小:0879—2312302
联系人:李老师
(二)查询网站
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smqzf.gov.cn)
(三)重要提示
1.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就业协议书(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有下列情形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6.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一、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文件规定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学校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请各位报名人员认真对待人才招聘和到思茅工作一事,审慎报名,参与资格复审但未参加后续招聘环节、签订协议后放弃、未按规定到聘用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记入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十二、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普洱市思茅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