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警察学院退役士兵专升本综合考查方案
为做好广西警察学院 2023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专升 本综合考查工作,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司 (2022〕16 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全区普通 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12 号)精神,为做 好我区 2023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 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54 号)精神,结合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主要考查学生是否 具备与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和素质,通过考查选拔出适合本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潜质的学生。
二、组织机构
本次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 成立综合考查命题工作小组和 考查面试专家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长 为副组长,教务处分管教学运行的副处长、招生专业所在学 院的命题教师、考查面试专家为组员,纪委办人员参加。成 立专升本选拨推荐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部,负责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 的具体工作。
三、综合考查对象及材料提交
(一) 综合考查对象。
符合《广西警察学院 2023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 学校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简章》 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报考我校 2023 年普通专升本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 材料提交。
申报我校综合考查的考生须在 2023 年 4 月 18 日前向我 校提交考生在校期间成绩单、在校期间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荣 誉证书、服役期间立功获奖等证明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115252445@qq.com。联系人:钟剑;联系电话:18269103306。 报名结束后将分组建群,通知报考考生上交相关材料,并审核考生材料。
四、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校 2023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招生计划 30 人,招生专业为:信息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法学、司法警察学、监狱学和行政管理等6 个专业。
五、综合考查申报
4 月 18 日 10:00 至 20 日 10:00,考生登录“2023 年 广西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管理系统 ”向招生院校 申报参加综合考查。系统中根据《高职高专专业接续本科专 业对照表》已预先为每名考生设置了本人可就读的本科招生 专业,考生选定专业后再选择招生的本科院校。除荣立三等 功及以上的考生外,其余考生均须申报综合考查并取得相应 成绩,才具有录取资格,录取分数线将另行公布。考生可根据《高职高专专业接续本科专业对照表》 申报符合接续条件的多所院校及专业。
六、综合考查形式与考查安排
(一)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综合考查,但要填报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我校对填报专业志愿符合专业续接要求的考生直接录取。
(二) 综合考查形式。
采用线下面试考查形式
(三) 综合考查的内容。
考查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适应性能力。
1.综合素质考查 (50 分) 。考生自我介绍在专科阶段、 服役期间表现等方面的情况,时间不超过 3 分钟。考查面试专家根据考生专科阶段、服役期间以及面试表现,包括考生 的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沟通表达能力、人文素养与礼仪举止等方面进行评分。
2.专业适应性能力考查 (100 分) 。考生在面试题库中 随机选取题目进行作答,时间不超过 5 分钟。考查组专家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评分。
(四) 考查时间。
2023 年 5 月 17 日 9:00-18:00。每位考生用时不超过10 分钟。考查环境及操作要求详见附件。
七、综合考查成绩上报
5 月 21 日前,我校将考生综合考查成绩上传至“2023 年广西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管理系统 ” ,供考生查询。
八、偶发事件应急处理
(一) 预防措施。
1.考评业务和纪律培训。对考评教师、登分人员、核分 人员、摄像人员等考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纪律培训,
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履行保密职责和考评工作职责。
2.本校考评场所准备。严格按考评工作要求和场地安全 保密要求准备考评场所,对考评场所进行消毒,确保考评场所通风,做好考评场所卫生。
九、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
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 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 视,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生源学校要切实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切实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
(二)严明纪律要求。
严格遵守高校招生“ 十严禁 ”、“30 个不得 ”、“八项基
本要求 ”等规定,做好试题保密、监考等工作。
附件:考查面试设备及环境要求
广西警察学院
2023 年 4 月 4 日
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负责;因未认真填写、信息不全、有误而造成的后果由个人 承担责任;凡谎报或造假个人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面试时间、地点的安排详见学校网站通知公告,进入候考室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工作人员将进行查验。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综合素质考查与专业适应性能力考查。
四、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违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六、考生不得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
七、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抽签序号,不得 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 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的姓名等情节严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八、考生面试当天早上 8:00--8:30 到广西警察学院仙 葫校区 4 号教学楼 304 教室签到和候考。8:30--8:45 进行考 生身份验证,8:45-8:50 进行抽签。面试按抽签序号参加。
抽签开始时仍未签到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抽签序号。
9:00 开始面试。面试开考后,仍未签到的视为自动弃权。
九、考生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关闭后的手机及其它电子产 品交由工作人员保管。如发现不上交手机及其它电子产品,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
十、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擅自出入候考室,确需出入 候考室的,须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并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陪同。
十一、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面试考场。
十二、面试时间为 8 分钟,用普通话答题。考生可在规 定的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在规定的时间用完后, 考生停止答题。如规定时间仍有剩余,考生表示“答题完毕 ”,不再补充的,可转入下一题。
十三、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室,须由引导员 带离面试考场,引领到考后休息室等候公布面试成绩,等候期间服从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管理。
十四、面试成绩的公布。面试结束后, 由引导员引导该 岗位面试的所有考生到考场当场听取面试成绩,听取成绩的 考生签名。所有面试结束后,当天在校园网站公布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
举报监督电话(学校纪委办、监察处): 0771-5612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