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滁州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证书领取公告
关于领取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补充通知
为方便相关会计人员申领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经请示省会计考办同意,通过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代理人领取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时,
需提交的资格条件审查材料为:
1.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本人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通知。
市会计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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