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半年海南教资认定时间安排_条件_材料
点击添加QQ群:264706950免费领【教资面试高分指南直播课6课时+教资面试备考大礼包1G资料】
2021年海南省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出,认定时间为第一阶段认定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5月19日;第二阶段认定时间2021年6月9日至6月23日。
认定时间安排:
认定时间:第一阶段认定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5月19日;第二阶段认定时间2021年6月9日至6月23日。
教师资格证书领取:第一阶段领取时间:2021年5月25日—5月28日;第二阶段领取时间:2021年7月5日至7月15日
认定条件: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依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1.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依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1.申请普通话和语音相关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2.申请任教学科为语文和对外汉语的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3.申请其他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三)申请人应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需按照《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有关要求,在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或省内注册的体检中心(医院)体检合格。
(四)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免试认定的条件和要求。
1.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2.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只能使用一次。
3.根据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不可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以上教师资格。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若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再次申请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相匹配的教师资格。
4.海南师范大学和琼台师范学院负责组织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的职业能力测评并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负责于4月30日前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信息报送。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须于5月10日前完成信息审核。申请人在5月11日后在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名时报名系统将自动进行比对核验。
认定所需材料:
(1)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3)应届毕业生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还需提交毕业证书;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5)网上申报时显示“待核验”的材料,确认时还需要提交相应材料进行核验;
(6)持港澳台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持国外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可通过网上提交,也实行“不见面”办理。申请人要求寄或现场提交的,认定机构可提供相应服务。所需材料应为原件或原件扫描件。选择网上提交的,可通过政务服务网,将材料原件扫描后提交到你所选择的认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