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高职专升本”的政策是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应届优秀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高职升本科”),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促进高等教育普职融通、上下衔接,激励学生积极向上、不断进取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根据北京市教委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综合考虑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综合素质,量化成综合成绩排序,择优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全日制在校应届高职毕业生。
(二)在校期间未受过记过(含)以上处分,所受处分(记过以下)已经撤消,并无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三)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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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办法
(一)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系部测评成绩和英语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1.系部测评成绩:学习平时成绩+附加分
学习平时成绩根据专业特点与专业考试科目要求,由各系部、分院自行确定考核科目范围,按100分制取平均分。
附加分取最高等级,不累计加分,标准如下:获院长奖学金、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奖项、省部级荣誉奖励和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参加国家重大活动突出贡献”的加6分。
获市级职业技能大赛奖项和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加3分。获校级职业技能大赛、文体活动比赛三等奖以上的加1分。
2.英语测试成绩
各系部、分院按照学院推荐条件要求,确定参加学院组织的英语测试学生名单,由学院统一测试,确定成绩。
综合成绩=系部测评成绩X40%+英语测试成绩X60%,以专业为组别,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二)推荐名单
依据北京市教委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各系部以专业为组别,推荐15%参加北京市组织的“高职升本科”考试的学生名单(推荐比例以当年文件要求为准),报招生就业处审核。综合成绩在相同的情况下,按系部测评成绩由高至低优先推荐。
(三)工作程序
1.招生就业处联合各系部、分院面向全体应届毕业生进行政策宣传,了解拟参加高职升本科的学生情况。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各系部、分院提交申请,系部、分院确定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报学院参加英语测试。
3.招生就业处组织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的英语测试,各系部、分院根据市教委规定的报名比例,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确定推荐名单。将推荐名单报招生就业处审核并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4.招生就业处组织报名、审核考生信息,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
5.审核通过的考生确认签字、交费,领取准考证,准备考试。
(四)免试升本科
根据北京市关于优秀退役士兵免试升本科的有关政策,由学生工作部负责提供初审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北京市教委。本办法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