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专升本第一份校考推荐办法发布
根据北京市《关于开展选拔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试点工作的通知》(京教高[2002]42号文件精神,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开展我校优秀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的选拔推荐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首钢工学院专升本选拔推荐领导小组,学校分管领导任组长,教务与招生就业处、学生处、纪监委、各二级学院等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教务与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我校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升入本科的选拔、推荐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落实。
二、推荐原则
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学校内部选拔考试与各二级学院审核推荐相结合的原则。
三、推荐比例
各二级学院按当年9月份《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中应届毕业生人数,核减退役士兵免试升本人数后为基数进行测算。推荐学生不超过本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的15%。
四、推荐考生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
(二)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若有处分,截止报名时,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三)学习成绩良好,所修课程成绩原则上应全部合格。
(四)《首钢工学院学生德育素质综合评定办法》前四个学期平均分数达到85分以上。
(五)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通过毕业离校审查。
(六)身体健康,体育达标合格。能承担本科阶段的学习任务。
(七)我校在籍的应届高职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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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选拔依据
选拔成绩=英语成绩*60%+课程成绩*30%+综合素质成绩
(一)英语成绩
英语成绩按“专升本”公共英语测试成绩计。报名的应届毕业生均须参加高职院校联合组织的“专升本”公共英语测试。
(二)课程成绩
课程成绩按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所修全部课程(含选修课)的平均成绩计。
(三)综合素质成绩
1.基础分值10分(下列单项以其中最高加分计算,不同单项可以叠加计分,但最高10分)
(1)依据《首钢工学院学生德育素质综合评定办法》,三年制学生前四个学期每学期评定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加1分,最高4分;二年制学生前两个学期每学期评定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加2分,最高4分。
(2)在校期间,荣获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5分),首钢集团和石景山区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3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2分);获得国粼奖学金(5分)、励志奖学金(2分);参加学校组织的无偿献血活动(1分)。
(3)在校期间,在职业技能、创新创业和文体竞赛中获奖加分(其中团体奖需为团队主力队员):获得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获奖证书,市级个人或团体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获得校级个人或团体一等奖(2分),二等奖、三等奖(1分)。获得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获奖证书,体育、艺术类比赛市级第1名等同一等奖,第2-4名等同二等奖,5-8名等同三等奖。
(4)以首钢工学院名义,结合本校教科研等工作,在我校教师指导下发表的论文,须报学校分管领导前置审批后投稿,且学生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被正规期刊正式接受,相关费用由首钢工学院列支的(3分),
(5)以首钢工学院名义,结合本校教科研等工作,在我校教师指导下申请的发明专利、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2分);授权的发明专利(5分)。须报学校分管领导前置审批后报出,学生本人排名前三,且相关费用由首钢工学院列支的。
2.累加分值
在校期间,参加人社部牵头的“世界技能大赛”或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者,烈士子女,可在基础分值基础上累加计算。
(1)世界技能大赛:金牌(30分)、银牌(20分)、铜牌(15分)、优胜奖(10分);
(2)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3)烈士子女,加20分。
六、工作程序
(一)每年9月份,二级学院组织符合基本条件的毕业班学生自愿报名,学生本人填写《首钢工学院毕业生专升本预报名申请表》(附表1),由二级学院审核后填写《首钢工学院专升本预报名学生汇总表》(附表2)报教务与招生就业处,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参加“专升本”公共英语测试。测试时间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一般安排在10月份。
(二)11月中旬,二级学院将英语成绩、课程成绩、综合素质成绩汇总,填写《首钢工学院专升本推荐学生综合评价汇总表》(附表3),相关加分项佐证材料按专业、班级、姓名电子版打包,报学生处和教务与招生就业处,先由学生处对德育素质和文体竞赛获奖加分情况进行审核,然后由教务部门对学业成绩和职业技能、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加分情况进行审核。11月末转交教务与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公室,由学校专升本工作组对综合素质和加分情况进行复审。12月中旬将认定的最终结果返回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按照《首钢工学院专升本推荐学生综合评价汇总表》(附表3)汇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排名,并进行公示。
(三)二级学院公示结束没有异议后,按照选拔成绩推荐各专业有效基数前15%的学生,填写《首钢工学院专升本推荐考生名单汇总表》(附表4)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于当年12月30日前报教务与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公室备案。
七、工作要求
(一)选拔优秀应届高职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阳光、安全、公正、有序进行。
(二)各二级学院须将《首钢工学院关于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实施办法》及名单在显要位置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取得推荐资格。
(三)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对于工作中发生弄虚作假和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八、附则
(一)如有变动,以北京市下发专升本相关文件为准。
(二)本办法由教务与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2025届毕业生起执行。原《首钢工学院关于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实施办法》(首工院发〔2020]76号)同时废止。
附表1:《首钢工学院毕业生专升本预报名申请表》
附表 2:《首钢工学院专升本预报名学生汇总表》
附表3:《首钢工学院专升本推荐学生综合评价汇总表》
附表4:《首钢工学院专升本推荐考生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