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专升本是怎么样进行录取的?录取的规则有哪些?
一、录取顺序
1.首先是单列计划考生录取。兴边富民支教团、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黑龙江省赛区)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银奖(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组前三位成员执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
其中,兴边富民支教团考生如放弃录取,兴边富民支教团递补考生依据所在院校递补顺序,按照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和填报志愿进行递补录取,获得递补资格考生按照特殊类型类别录取,不再进行普通类别录取。
2.然后是其他考生录取。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未获得兴边富民支教团递补资格考生录取。
二、投档及录取工作流程
1.省招考院根据相关本科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对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20个科目组进行平行志愿模拟投档。
2.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省招考院依照考生填报的5个平行志愿,按科目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正式投档,由招生院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审查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专业基础课、外语公共课。
平行志愿解读:
所谓“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考生可以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逻辑顺序的院校志愿,省招考办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几次不同投档比例的模拟投档后,由招生院校确定投档比例,再分别将文史类、理工类达到省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省控线)的考生,按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照顾政策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投档。
投档时,依次由计算机逐个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E五个平行志愿,如果符合A志愿则被投档,就不再检索B、C、D、E院校志愿:如果考生A志愿分数不够,则继续检索B志愿依次类推,直到该考生被投档或所有志愿均不符合本批次投档条件而不能投档。
投出的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投档后是否录取及录取到哪个专业由院校决定。
三、补录
考生填报的5个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因考生填报志愿不均衡而出现部分招生院校或专业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省招考院将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予以公布。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状态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凭密码登录网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过时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