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理工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
天津理工大学是联合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招收专升本学生的。新生注册入学后,学籍是属于天津理工大学的。2024年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 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全面做好招生工作,维 护考试公平公正,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与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城建大学、 天津农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与“五校”)联合开办软件工程(080902) 专业“高职升本科 ”教育,办学地点在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及中北天软创业学院。
第三条 本章程是学院与“五校 ”联合向社会公布相关招生政策、考试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学院与“五校 ”概况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简称天软;英文名称为Tianjin Institute of Software Engineering,缩写为TJISE。
2.基本概况:学院是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隶属于天津市教委具 有独立法人的事业单位,以软件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为导向,以建设 国内一流、天津特色的“高质量产教融合平台、高水平成果转化平台、高效能社会服务平台 ”为目标,集合国内外教育、科技、产业优势资源,将工程人才培养的利益相关方整合于一体,形成了“多企业、多 高校、多层次 ”互动融合的软件人才培养机制,走出了一条产学研用 相结合的软件人才培养新路。目前,学院常驻年在校生7000余名,年 实训人次稳定在11000人左右,已经成为聚集150余家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全市高校并辐射全国近80所高校的信创人才实训基地。
(二)五校概况
天津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065)、天津理工大学(学校代码:10060)、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066)、天津城建大学(学校代码:10792),天津农学院(学校代码:10061)具体情况,详见各校官方网站。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院与“五校 ”成立联合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联合招生办公室设在学院。
第六条 招生工作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 ”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八条 2024年学院与“五校 ”具体招生计划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下发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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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第九条 报名条件和具体要求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文件 规定执行。考生完成文化考试报名相关手续,填报志愿后,须在规定 时间内完成专业考试报名确认手续,考生可通过学院招生官网查看专业考试相关事项的通知。
第十条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部分。专业考试由学院 与“五校 ”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C语言程序设计》和《数据 结构》。专业考试科目共计200分,考生可通过学院招生官网直接下 载专业考试大纲,专业考试原则上于2024年1月进行。文化考试由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2024年3月退役 的符合免试专升本条件的大学生士兵单独组织一次报名,网上报名时 间另行通知)履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手续。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 业技能综合考查的,原则上于2024年4月进行专业测试,具体测试办法另行通知。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择优录取。考生的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1.5)为主要依据,其中专业考试《C语言程序设计》和《数据结构》单科目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为合格。若在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考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可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或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第十五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单列,单独实施录取。
第十六条 在规定时间内,被录取的考生须办理注册报到和入学手续,未取得高职毕业证书的考生无法取得入学资格,逾期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章 缴费准则
第十七条 参照国家和天津市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与市级示范 性软件学院收费有关规定执行,学费标准:14000元/年 · 生,住宿费 标准:1000-1200元/年 · 生,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 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与“五校 ”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注册入学后,学籍分属被录取的“五校 ”。根据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由学院与“五校” 成立的联合工作办公室遵照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 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学生完成规定的教学内容后,由联合工作办公室负责并实施毕业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由学籍 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五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 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工学学士学位证书。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证 书注明“专科起点本科 ”字样。同时,经学院考核合格可获得学院颁发的相应等级学业水平证书。
第二十一条 在学期间,学生可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政府 奖学金,同时也可参评学院设立的院长奖学金、助学金、明星员工奖,道德风尚奖、团队创新奖等奖学金项目。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学院与“五校 ”高职升本科联合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与“五校 ”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与“五校 ”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 招生活动,请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凡是冒用学院与 “五校 ”进行招生活动的,欢迎考生及家长举报,学院与“五校 ”将保留依法追责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往学院与“五校 ” 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 程规定为准。如遇教育部、天津市招生政策调整,学院与“五校 ”将根据相关政策作出相应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联合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官网:https://www.tjise.edu.cn
招生官网:https://www.tjise.edu.cn/zs/
咨询电话:022-58685050
监督电话:022-58685162
E-mail:hzbxzx@tjise.edu.cn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 399 号
邮编:300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