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专升本考试录取规则

2024年04月29日 15:15:16
来源:库课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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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取时,按照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批次、校荐生批次、自荐生批次依次进行。

  1.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批次。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专升本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在该批次已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不再参与后续批次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根据其在校荐生批次填报的志愿,继续参加校荐生批次投档录取。

  2.校荐生批次。依据校荐生(含建档立卡批次未被录取,且已填报校荐生批次志愿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校荐生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3.自荐生批次。自荐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达到报考相同高校相同专业的校荐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4.平行志愿投档,若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总成绩、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政治)单科成绩、计算机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全部投档。

  5.对于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批次和校荐生批次,均设置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完成后,若仍有剩余计划和生源,则从高分到低分,在可报考范围内按照“专业+院校”随机进行调剂,直至录取额满或无合格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