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考场须知、考生须知
欢迎各位考生报考本校2024年普通专升本,本校专升本公告唯一网址(http://jwc.hbeu.edu.cn/zsb/gg.htm)。有新消息或通知会第一时间在该网址发布,请各位考生牢记。
为了确保本次专升本考试能安全、有序、平稳的进行,本校做了详尽及周密的部署,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考场须知
一.考试时间:4月30日
第一场 科目1:大学英语 9:00—11:00
第二场 科目2:专业课 14:00—16:00(建筑学专业的时间是13:00-16:00)
本校对考生实行闭环管理,考点禁止家长及接送车辆进入。正式开考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准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可中途退场,不可提前交卷离场,否则按违规论处。科目1大学英语考试结束后,所有考生离开考场,考生可到学校指定区域内休息。考点中午预备盒饭(非免费,自愿购买。考生可自带干粮)
二.考试地点
教1楼、三园区、天成楼。具体教室见准考证安排。考生可在29号下午15:30后进入校园找自己的考试地点(教1楼和天成楼从学校北大门、南大门或西二门进入,三园区考场从宝成路三园区东门进入),考生可在楼下查看相关考试要求、考点信息、熟悉考场周围环境,不得进入考场大楼内。
请外地考生注意:本校考试要求,其余大门均不允许通过。外地考生乘车时可在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定位至湖北工程学院北大门、南大门或者西二门;三园区考生定位至湖北工程学院三园区(宝成路)。提醒:乘坐火车来的考生请选择到达站为孝感东站(高铁)或孝感站,切勿选择孝感北站(该站离市区100公里)。考生注意乘车安全,谨防上当受骗。
(校园指引地图请下载附件)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进场时间:
考生当天应尽早提前来考点准备,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考生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自行存放或上交考点统一存放保管。7:30开始依次排队接受智能安检门安检和智能身份核验。所有考生都必须从指定大门进入,必须验证通过后,方可进入考点。
第一场8:30进入考场,第二场13:30进入考场(建筑学专业第二场12:30进入考场)。正式开考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准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可中途退场,不可提前交卷离场,否则按违规论处。
2、考生应衣着整洁,不能穿吊带裙、露脐装、拖鞋、背心等进入考场。
3、考生须自带考试用品,如蓝、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三角板等。建筑学专业所需图板、纸张和丁字尺由学校提供。
4、考生严禁将书籍、资料、纸张、笔记本、英汉字典或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及各种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按作弊论处(湖北工程学院2024年专升本招生简章中特定科目有要求除外)。
5、遇试卷分发错误或缺页、缺题和字迹模糊等问题,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在开考前应举手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进行报告的,因更换试卷或答题卡而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询问监考员。
6、考试进行中,考生应保持肃静,认真答题。不得谈笑、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等。
7、考生交卷时,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8、考试纪律的规定和处理适用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湖北工程学院学生考核违规处理实施细则》(湖工行字2017[111]号),违规考生该课程记零分,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须知
(与准考证考生须知一致)
1.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场管理,端正考风,诚信应考。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考场的考试秩序。
2.考前90分钟,考生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自行存放或上交考点统一存放保管后,依次排队接受智能安检门安检和智能身份核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进入候考区等候入场,预备铃响后方可进入考试大楼。考生未经电子身份核验或人工通道双人核验、双人签字,违规进入考场属于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五条规定,应当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若考生因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或到达后故意拖延接受安检及身份核验时间等,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智能安检及身份核验而无法入场参加考试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入场只可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无商标纸的饮料等规定物品,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带有拍照和无线信号收发功能的电子设备、手表及其他计时工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点、考场。考生携带的违禁用品须统一存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
4.考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考场前门入口处再次接受监考员的人工安检和身份核验,通过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方,以便查验。9点开考后,所有迟到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5.答题前,考生应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先将自己的姓名、报考学校、准考证号、座位号填写清楚,并与准考证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核对,确认一致后将准考证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不按规定粘贴条形码或漏填、错填规定信息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考生自负。
6.考生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和规范的语言文字在答题卡上与试卷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要求字体工整,笔迹清楚,答题卡应保持整洁,不得乱写、乱涂、乱画,不得弄皱、弄折、弄破。凡在试卷、草稿纸、答题区域以外作答的内容或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无关的特殊标记的答卷,一律作无效处理。
7.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发出的统一信号为准,考场内挂钟的时间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
8.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缺字等问题,在开考前应举手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进行报告的,因更换试卷或答题卡而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9.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可提前交卷离场,否则按违规论处。
10.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本人或他人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撕毁或带出考场。
11.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不得离开座位,等监考员收齐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并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12.如违反考试规定和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代考等违法的,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和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追究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组织考试作弊、买卖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及答案、代替他人考试等行为已被纳入刑法范畴,但一些不法分子仍在考前发布各种虚假广告和不实承诺,贩卖制造焦虑,甚至实施诈骗、诱导考生考试作弊,请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高度警惕,切勿轻信不法分子的谣言和蛊惑,自觉抵制中介助考行为。发现有害涉考信息、诈骗信息等,请不信、不传、不转,并立即向相关部门反映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