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专升本考试考场规则
(一)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室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试当天不佩带手表(含机械、电子等)、饰品;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开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点封闭区域。电子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不得用于参加考试。
《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按规定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考生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除非有医学证明不适宜安检。
(三)手机(含智能手表等其他具有通讯功能的设备,下同)和电子设备(含具有摄录或其他功能的设备),一律不得带入考点封闭区域。如有携带,进入考点前应主动交由驻点老师、送考人员或考点指定的手机存放处保管(考点不负责保管)。
(四)除有另行通知的特殊要求外,考生进入考室时只能携带透明考试工具包、2B 铅笔、0.5 毫米黑色签字笔、直尺(尺面只能印有长度计量单位标识、无其他数学符号公式等)、圆规、三角板(尺面只能印有长度计量单位标识、无其他数学符号公式等)、垫板、无缝套橡皮。
书包、书籍报纸、草稿纸、涂改液、修正液(带)以及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智能穿戴设备、计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摄影摄像设备、管制器具等物品一律禁止带入考室。
(五)进入考室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桌上座位卡旁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开考 15 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室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铃响后方可交卷离场。考试期间一般不得离开考室,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监考员,需离开考室的须经监考员批准,由考点人员陪同,返回时再次接受安检。考室挂钟的时间仅供考生掌握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布的信号为准。
(七)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八)在考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室,不得拍摄试卷、答卷内容及考试情况。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按试题卷在上、答题卡居中、草稿纸在下的顺序整理好,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环境设计等专业注意事项:
(1)《室内快题设计》科目考试,绘图工具不限,色彩不限,考点只提供画纸。
2.《声乐、器乐、钢琴》科目考试注意事项:
(1)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按照考试大纲要求参加考试,考试期间不得透露姓名等个人信息,只需要报个人抽签顺序号;
(2)考试分为钢琴、器乐、声乐三类,考生自愿选择任意一类进行面试;
(3)考试期间不允许他人伴奏或背景音乐伴奏。
(4)考试期间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考室外保持安静、不得进行排练,影响他人考试,不听劝阻的,取消考试资格。
3.《舞蹈表演》科目考试注意事项:
(1)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按照考试大纲要求参加考试,考试期间不得透露姓名等个人信息,只需要报个人抽签顺序号;
(2)如舞蹈剧目需要音乐伴奏,自备mp3格式音乐(其他格式视为无效),时间3-5分钟,4月18日下午18:00前发送到邮箱:86848351@qq.com(文件名为身份证号码+考生姓名,如:430701*******王某某,没有按规定命名文件的不予接收),每位考生只接收一次,发送邮箱后不允许更改。
4.城乡规划专业
《城市规划设计》科目考试时,考生自备画具、画材和画板,纸张由考点统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