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2024年退役士兵、技能竞赛免试生专升本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安排

2024年04月16日 11:13:27
来源:库课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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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校《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技能竞赛免试生“专升本”招生章程》,现将我校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技能竞赛免试生“专升本”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相关安排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查安排

  (一)综合考查对象

  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和市教委审核认定的获得国家级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技能竞赛免试生且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

  本次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及预录对象为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其中,填报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人数未超过相应专业科类计划数的,该专业科类不组织综合考查。

  如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预录数达到相应专业科类计划数,则不再组织第二志愿专业、第三志愿专业考生的面试及录取工作;如计划数仍有剩余,学校另行通知组织第二志愿专业、第三志愿专业考生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及预录。

  (二)综合考查方式

  本次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均采取现场面试方式,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面试全程不可携带手机。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综合考查面试时间、地点

  综合考查面试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周三)下午,地点在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第六教学楼。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13:30到指定候考教室进行身份、资料核验并对立功或奖励信息签字确认,现场查看综合考查面试具体分组安排,参加诚信教育和考前教育。14:00开始按顺序参加综合考查面试。参加综合考查面试的考生建议就近从中门进出(地图导航选择东北2门)。

  (四)材料提交

  1. 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参加综合考查面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重庆理工大学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综合考查登记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在校期间成绩单;

  (3)退役士兵服役期间立功证明材料或者获得优秀士官、优秀义务兵、“四有”优秀士兵称号的,请提供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用于核验,复印件由学校留存。考生应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影响综合考核面试成绩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2. 技能竞赛免试生因各专业科类报考人数均未超过相应招生计划数,本次不组织综合考察面试,不需要提交材料。

  二、综合考查面试内容

  综合考查面试按专业科类进行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适应性能力。每位考生用时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一)综合素质考查

  考生自我介绍在专科阶段、服役期间表现等方面的情况,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考查面试专家根据考生专科阶段、服役期间以及面试表现,包括考生的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沟通表达能力、人文素养与礼仪举止等方面进行评分,满分为30分。

  (二)专业适应性能力考查

  考生随机抽取题目进行作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分钟。考查面试专家根据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70分。

  三、综合考查成绩

  综合考查成绩=综合素质考查成绩+专业适应性能力考查成绩+附加分。

  (一)综合考查面试全程由各专业考查面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考查面试专家独立给出分数,取算术平均值。

  (二)附加分政策:

  1.参军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依据学校招生章程,直接录取。参军期间被评为评为优秀士官、优秀义务兵及“四有”优秀士兵的个人综合考查成绩上每项附加5分,累计不超过10分。

  2.附加分情况须由本人现场予以确认。有关加分经现场确认后,后续一律不再追加补认。

  四、预录取

  学校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

  (一)学校根据各专业科类招生计划,按照综合考查总成绩(退役大学生士兵含荣誉加分)遵循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依次进行预录取。考生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相同时,在校期间加权平均成绩高者优先。

  (二)报考我校某专业科类考生数量未超过相应招生计划数的,学校予以全额预录取。

  (三)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学校退档,学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四)预录取名单经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期间考生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我校实名书面申请复议。预录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注意事项

  对面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于替考、组织作弊、泄露考题等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入刑条件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与联系方式

  (一)若发现有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请向纪检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62563040,邮箱jwb@cqut.edu.cn。

  (二)若招生咨询,请联系教务处。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62563281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重庆理工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