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技能大赛面试工作方案

2024年04月08日 10:40:42
来源:库课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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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庆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规定,符合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鼓励政策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为切实做好面试工作,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程序规范、综合考察”的原则,加强对面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领导

  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面试工作组。面试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全面负责我校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免试考生的考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考核全过程进行监督。面试专家组由3名考官组成,其中设主考1人。

  面试室:1名纪检监察人员担任纪检监督员,对面试全程监督。内设主考官席、考官席、监督席、工作人员席(计时、统分)、考生席。工作人员2人(计时、统分各1人)。

  候考室:工作人员2人,其中1人为引领员。

  三、资格审核

  按照《安庆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规定,符合我校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于2024年3月25日9:00-16:00(过时无效)登录“安庆师范大学2024年专升本网上报名系统”(http://210.45.169.106/zsbbm/),勾选对应选项并按要求上传下列证明材料:a.承诺书;b.身份证正反面;c.获奖证书;d.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加盖毕业院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申请免笔试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已按规定报名参加专升本招生考试并取得考生号。

  2.高职(专科)在校期间技能大赛所获奖项须为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部等部委主办证书公章为: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4月10日

  面试地点: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集贤北路1318号)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内容与方式

  面试内容由“综合素质展示(20分)、职业技能大赛获奖技能情况展示(40分)、专业基础知识展示(40分)”三部分组成,满分100分。“综合素质展示”主要考查学生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学习经历、沟通能力、语言理解与表达能力等方面;“职业技能大赛获奖技能情况陈述”主要考查考生对技能大赛项目的掌握及参与程度;“专业基础知识展示” 主要考查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与基本规律的掌握与熟悉程度。

  由主考官主持面试,通过提问方式进行,面试考生进行陈述;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左右,面试过程中,考官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终止考生测试,但不影响评分成绩。

  六、评分办法

  评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每名考生问答或展示结束后,考官根据其回答问题及展示情况独立进行评分。考官评分结束后,统分人员收集考官评分表汇总,按照综合计算平均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的办法,得出考生面试成绩。成绩汇总表由计分员、纪检监督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七、面试程序

  1.考生按规定的时间,于开考前15分钟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进入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并宣读《考试注意事项》。

  2.考生签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信息表在面试结束前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3.面试。面试专家组根据学校考核要求进行面试,考生根据面试专家要求进行答题。

  4.面试专家打分,打分结果由工作人员收回密封。

  5.汇总考生面试成绩。

  八、录取原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和《安庆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等相关文件精神,面试成绩大于等于60分即视为面试合格。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若出现考生面试成绩同分且人数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结合考生技能大赛获奖等级、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加盖毕业院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各专业计划上限:化学工程与工艺2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3人,市场营销3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人,小学教育4人,学前教育4人。面试结果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予以预录取,正式录取结果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的结果为准。面试未通过考生可继续参加续参加专业课和公共课考试。

  九、面试纪律要求

  1.参加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

  2.进入候考室后不得随意走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后陪同前往。

  3.面试时,不得向面试专家泄露任何个人信息,不得穿戴含有与个人信息有关的服饰等;不得报告可能影响面试专家公正评分的表达,否则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室。

  5.如发现其他违纪行为,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和面试成绩。

  6.全体考官、纪检监督员、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主动协调,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7.在考生答题时,面试室内的所有人员应保持安静,以免影响考生作答。除场内考官、纪检监督员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室。

  8.面试期间,纪检监督员可对面试室纪律执行情况进行评议,对于违规、违纪的考官可取消资格。

  十、检查监督

  为保证面试工作的公正性,全体考官、工作人员、纪检监督员都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自守则,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同时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工作的监督检查。面试考官、纪检监督员和工作人员等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此次考试的,应主动提出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