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工学院专升本免试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

2024年03月27日 09:14:27
来源:库课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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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工学院2024年“专升本”免试生 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3〕50号)、《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24〕2号)、《湖南工学院2024年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校教务〔2024〕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2024年“专升本”免试生职业适应性测试与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测试对象

  已通过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资格审核,并报考湖南工学院且完成考试费缴费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类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测试。

  二、测试安排

  (一)测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8:00开始,分组进行。上午测试的考生须07:30前到达候考场,下午测试的考生需13:00前到达候考场。测试批次将通过QQ群发布,请考生于3月26日前实名(报考专业_姓名)进QQ群,群号:646865153。名字格式不符要求的考生将被移出QQ群。如未在规定时间进QQ群的考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相关测试信息将在QQ群公布,考生须及时关注群消息。

  (二)测试地点:湖南工学院数理楼二楼,具体考场号在测试当天现场公布。

  三、测试内容

  测试采用现场测试方式进行,分为自我介绍、随机抽题问答和评委现场提问及考生在专科学习期间及服役期间的荣誉表彰四个环节。总分100分,具体如下:

  (一)自我介绍(2分钟,分值3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透露本人的姓名、学校、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自我介绍时首先报测试编号,如:“我是×号考生”。考生不得穿戴有可识别学校信息、个人信息的服装、饰品,违者取消测试及录取资格。

  (二)综合能力测试(2.5分钟,分值30分)

  1.随机抽题问答。评委随机以下六题中抽选一题,由考生进行回答。此环节注重对考生逻辑思维能力的考核。

  题目1:请阐述你为什么选择我校,你为什么要选读这个专业,你对这个专业了解多少。

  题目2:请阐述你怎么理解我校的校训。

  题目3:请阐述你对两年本科生活的期望。

  题目4:请阐述你的职业生涯规划。

  题目5:请阐述你对所报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的理解。

  题目6:请阐述从一个熟悉的环境转入到陌生的环境,你会怎样去适应。

  2.评委现场随机提问(2.5分钟,分值10分)

  包括大学阶段(服役期间)的表现情况以及个人基本素质、兴趣爱好、心理健康状况、从事社会公益、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此环节主要考查考生的应变能力。

  3.考生在专科学习期间及服役期间的荣誉表彰。(分值30分)

  四、测试流程

  (一)候考。考生在测试前半小时到达候考区等待备考通知。

  (二)备考。考生进入备考区上缴手机等电子设备。对考生进行个人身份核验及人证(身份证)合一核验,提交《考生诚信承诺书》和全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考生抽签确定测试顺序,有序备考。

  (三)测试。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进行测试。

  五、测试要求

  (一)考生须提前准备好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未能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导致无法测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竞赛类考生须携带专科学习期间全部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类考生须携带专科学习期间和服役期间全部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无法提交原件的不予认可。

  (三)考生在备考区,不得随意离开、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交头接耳相互聊天。测试必须严格控制好答题时间,不得超时。

  (四)测试开始后,未接到通知前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否则一律按违规作弊处理,取消测试及录取资格。

  (五)测试全过程中,考生不得请他人替考或进行违规协助。

  (六)不得将测试内容向其他考生透露或在网络传播。

  六、测试评分及录取

  (一)测试评委评分。每组设置3名评委,1名监督员和3名秘书。每组评委根据统一的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测试,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测试总分计算。取评委评分+考生在专科学习期间及服役期间的荣誉表彰得分作为考生测试总分。

  (三)录取

  1.录取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学校负责、纪委监督”的机制组织进行。

  2.依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免试生招生计划,根据免试生的测试成绩,分专业分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直接录取。

  七、违规违纪处理

  对违规违纪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查实属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对违规违纪的工作人员,纪检监察部门将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查处。

  八、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将通过指定QQ群或湖南工学院校园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监督电话:0734-3542056(纪检监察处)

  联 系 人:肖老师,电话:0734-3452189

  湖南工学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