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药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4〕4 号)(简称“省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2024 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含 2023 年下半年毕业的高职(专科)扩招学生),能如期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简称“普通考生”)。
2.专项计划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简称“专项计划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确认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防返贫动态监测家庭学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相关处分;在湖北省应征入伍;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学业。
4.技能大赛免试考生。包括在专科高等职业教育期间,且在 “省通知”印发前成为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选手(含入围国家集训队选手),或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不含抽测组)奖项的学生。
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技能大赛免试考生”中的一种考生类型报考。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参加一次普通专升本考试(含已录取未报到、延期毕业考生等)。
(二)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考生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专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本科专业保持一致。
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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