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2024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湖南工程学院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座落在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学院校址设在湖南工程学院南校区,学院校园绿树成荫、典雅秀丽、文化底蕴深厚。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50号)和《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代码为12660,2024年计划招收8个专业,专业相关信息及考试科目见表1所示(以教育厅审核结果为准)。
表1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二、我院免试推荐录取范围(选择一类报考)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湖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湖南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毕业生及在外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或毕业后)具有湖南省户籍且在湖南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遵纪守法,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二)竞赛获奖学生。在湖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截止到2024年3月底)获奖的两类应届毕业生:第一类是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第二类是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银奖和铜奖(排名前三)的应届毕业生。
注:免试生计划单列。
三、考试
湖南工程学院负责组织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
(一)考试科目和形式。具体科目见表1。每门统考公共科目满分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200分,总分满分500分。大学英语考试时长90分钟,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考试时长各120分钟,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时长150分钟。
(二)考试时间。免试生心理素质测评和职业适应性面试:2024年3月30日(含)前(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面试)。
普通考生文化课考试:2024年4月21日。
(三)考试地点。湖南工程学院主校区(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四)考试组织。在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专升本办公室组织编排考场及命题、制卷、阅卷、登分、统分等组考工作。
四、录取规则
(一)免试生录取。免试生的录取工作在普通招考前完成。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学生分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录取总原则为:根据免试生的实际报考人数,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和竞赛获奖学生两类进行录取。未被免试录取的学生,可参加我院组织的统一考试。
(二)普通考生录取。普通考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5月底进行。省教育考试院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我院各专业生源数和招生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我院通过录取系统进行录取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为提高生源质量,我院各专业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未达到控制线的将不予录取。
(三)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
(四)公示。拟录取考生数据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我院在学院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
(五)毕业资格审核。省教育厅学生处对拟录取的应届毕业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确认,我院依据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五、学籍学历管理
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我院将与高职(专科)高校加强工作衔接,共同做好专升本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一)高职(专科)毕业。各高职(专科)高校整理好专升本学生个人档案,及时移交我院,按有关规定给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在学信网进行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二)本科学籍学历管理。我院9月30日前完成对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学生入校后由我院对录取资格及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注册本科学籍。
(三)在校学习及毕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我院针对专升本录取的学生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强化技能人才培养要求,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六、收费标准
(一)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人,免试生在3月22日-25日按要求向我院缴纳,具体缴纳方式见学院官网相关通知要求。
(二)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及其他费用。
七、入校复查
专升本新生入学后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和专业复查,凡复查不合格或经核实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监督机制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和本简章开展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加强过程管理,严防暗箱操作,主动做好各个阶段的信息公开工作。学院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731-58688908)。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58688318
学院网址:http://hnieyy.hnie.edu.cn/
学院地址:湖南省湘潭市书院路17号(邮政编码:411101)
本章程发布后,如果有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本简章由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