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无复试、补考或缺席必修课、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在校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评价排名必须在院系或年级前百分之十,学习成绩必须达到学校一等奖学金的评选标准。
专升本第一年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具体要求为:
⑴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申请学年内各学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且无不及格科目。
⑵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未达到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⑧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6.符合上述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优先推荐:
⑴获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系列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或省级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类竞赛二等奖以上,或市级创新创业竞赛一等奖者;
⑵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者;
⑶获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或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其它省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
⑷在专业学习领域有重要创新或发明创造,经省级以上学术机构或校学术委员会认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