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大学锦城学院专升本实施办法(试行)

2021年03月13日 14: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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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关于印发《四川大学锦城学院专升本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四川大学锦城学院专升本实施办法(试行)》已于2019年12月25日经校领导研究通过,并经校长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择优录取,“公开,公示,公平,公正”和集体决定的原则,为确保我校专升本工作稳妥、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条件

  1.应届专科毕业生。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良,学习成绩优秀( 且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3.身心健康。

  4.报名限定:按专科前五学期学分绩点排名,各课程首次修读成绩合格者且学分绩点排名前30%者,方可报名参加专升本报名考试。排名数内有自愿放弃专升本考试资格者,后面的学生可按序后延;各课程首次修读成绩合格者且学分绩点排名31%-50%者

  需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申请报告考试;学分绩点排名在50%以后,有突出成绩、成果、贡献和特长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申请报名考试,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参加专升本考试。

  第三条选拔程序

  (一)考试选拔

  1.应届专科毕业学生(免试推荐除外)申请“专升本”,必须参加“专升本”考试。

  2.“专升本”综合成绩计算。为激发学生平时学习动力和积极参加“三练三创”,专升本综合成绩由专科各课程首次修读成绩(占30%)、“专升本”考试成绩(占70%)、专项加分三部分相加构成。

  具体见下列计算公式:

  专升本综合成绩=专科阶段折算成绩(满分300分) *3*0. 3+“专升本”考试成绩(满分300分) *0.7+专项加分成绩。

  注释:

  ①专科阶段折算成绩:为专科学习阶段必修课程首次修读成绩算术平均值;

  ②专升本考试成绩:为“专升本”考试3门课程成绩的总和;

  ③专项加分成绩:为各专项加分按规定累计值。

  (二)免试推荐

  满足一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试推荐录取专升本:

  1.对入伍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免试;

  2.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三大赛(大学生互联网+大赛、大学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挑战杯大赛)及数学建模国家金奖者;

  3.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署名,在《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关于修订<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试行) >的通知》(川大锦院科研[2019] 205号)文件附件表3中列举的自然科学类A1、A2级或人文社科类A1级的学术期刊中

  正式发表专业论文( 需通过专家答辩认定);

  4.有发明创造并获得发明专利证书者(需通过专家答辩认定);

  5.在校期间获得校长特别奖学金者;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专升本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专升本

  注:

  ①“学科竞赛”级别和范围以最新公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排行榜竞赛项目名单”和“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的大学生竞赛项目名单”为准。

  专项奖励加分,选取最高分值项目纳入“专升本”总成绩计算,次高分加分项目按照分值的三分之二计入总成绩,第三项加分项目按照分值的二分之一计入总成绩。

  (四)录取

  1.免试推荐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预录取名单,按规定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上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经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秋季开学时升入公示专业三年级学习,录取指标由学校统筹安排。

  2.非免试学生,结合划定的录取资格线,确定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升本”拟录取名单,按规定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上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经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秋季开学时升入公示专业三年级学习。

  第四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 责解释。

  第五条本办法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