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2024 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2024年01月09日 10:39:19
来源:库课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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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招生代码 1845)是 1999 年成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 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由江苏大学和江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举办的独立学院。曾获评全国“十佳优秀独立学院”“最受考生欢迎的独立学院”。

  学院依托具有百年办学底蕴的母体江苏大学创新办学,秉承江苏大学优良办学传统,在学科专业建设、授课师资、实验教学设施、图书资料等方面,共享江苏大学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

  学院现有40个专业及方向,涵盖理、工、文、经、管、医、艺等7大学科门类,在校生12000余人。学院积极探索和实践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多元化发展模式,努力建设成为以工科为主,文、管、经、医多学科协调发展,高水平应用型本科大学,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创新性、国际化应用型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学校性质

  (一)学校全称: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学校代码:13986(国标)、1845(江苏省)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二)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二、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对象:

  (1)“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中职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学生、2021 年春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下同)。

  (2)获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 2022 年、2023 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 3 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3)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安排在 2024 年 4 月,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江苏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视同符合)。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具体报名、志愿填报、考试等均按上级有关要求执行。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2024 年“专转本”招生简章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2024 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注: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四、录取与培养

  (一)普通类“专转本”考生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选拔考试。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我院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在符合报考条件、达到相应报考类别省最低录取资格线且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不符合接收我院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考生,我院可以不予录取。

  (二)“专转本”录取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后,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江苏省教育厅对我院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四)“专转本”学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我院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并按规定认真开展“专转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新生进行学籍注册。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我院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五)“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院同专业普招本科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学费、住宿费及其收费标准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 号)执行,若学费、住宿费及其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最新批复为准。

  (六)我院将根据“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单独编班组织教学。按我院全日制本科教学要求组织教学,时间为二年。“专转本”学生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达到学位授予要求,毕业时颁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五、监督和保证

  (一)学院成立“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专转本”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二)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专转本”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学院成立本科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监督“专转本”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511-88620111

  监督电话:0511-88979003

  传真:0511-88620111

  网址:https://jjxy.ujs.edu.cn/zsjy/zs.htm

  电子邮箱:jjxyyb@ujs.edu.cn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 537 号

  八、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九、本简章由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