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教师资格考试:26省市防疫政策全汇总!(二)

2021年02月20日 16:28:38
来源:库课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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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将在3月13日进行,距离现在也没有多少天了。同学们也知道参加考试是需要了解一下所在省市的防疫政策的。今天小编就来给各位考生整理一下26省市防疫政策。希望能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6.上海

  考前防控疫情排查要求。请考生自觉对照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中的考前防控疫情排查要求进行自我排查,并填写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7.江苏

  1. 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备考期间应减少跨区域流动,考前14天无必要尽量不要离开考试所在地区。因疫情变化可能会影响考生正常考试,请考生审慎报考。

  2.考生于2021年2月27日前自行下载打印《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健康报告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3.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和《健康报告表》并接受体温检测。进入候考室后将《健康报告表》交给监考员。

  4.考试当天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jseea.cn)或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8.浙江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前完成浙江省“健康码”的申领。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均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且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过程中,须遵守考试机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试机构的安排。

  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应主动了解并遵守我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关注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防疫具体要求。

  9.安徽

  1.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从2月27日起,建议考生不要离开我省,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以及安康码为非绿码等异常情况的,要尽快就医、及时诊疗,并按要求做好安康码码色转绿工作。

  2.备好个人健康证明。考试前,考生务必打印填写《安徽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并携带至考场上交后方可参加考试。

  自3月13日起计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若考试报到时无法提供的,禁止参加考试。

  (1)本人过去14日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2)本人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3)本人过去14日内,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4)本人过去14日内,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入皖。

  (5)本人疫情期间从境外(含港澳台)入皖。

  (6)本人过去14日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7)本人过去14日内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

  (8)过去14日内,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

  (9)本人“安康码”为非绿色码。

  (10)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1)至(7)的情况。

  3.配合防疫检查。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摘除口罩。属于需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还应提交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4.遵守防疫规定。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试期间,若发热(体温≥37.3℃)等身体异常症状时,经医务专家小组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继续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若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防疫检查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10.福建

  1.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自2月27日起,建议考生避免到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

  2.备好个人健康证明。考生考前须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并如实填写《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

  对来自高中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等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以下简称四类考生),以及“八闽健康码”显示非绿码,须于考前7天内进行核酸检测,并获取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3.配合防疫检查。考生应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八闽健康码”并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属于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还应提交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将严禁入场考试。

  4.考生须在考前密切关注我院关于防疫要求的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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