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7年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考试辅导:教师

2017年01月12日 14: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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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
  (一)教师职业的性质与特点
  1.教师职业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概念进行了全面\科学的界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1)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
  (2)教师是教育者,教师职业是促进个体社会化的职业
  2.教师职业的特点
  教师的职业角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传道者角色
  (2)授业、解惑者角色
  (3)示范者角色
  (4)管理者角色
  (5)朋友角色
  (6)研究者角色
  (二)教师职业专业化的条件
  我国《教师法》第10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本法所规定的学历或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教师的专业素养是当代教师质量的集中体现。

  1.教师的学科专业素养
  教师的学科专业素养是教师胜任教学工作的基础性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精通所教学科的基础性知识和技能
  (2)了解与该学科相关的知识
  (3)了解学科的发展脉络
  (4)了解该学科领域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
  2.教师的教育专业素养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
  (2)具有良好的教育能力
  (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三)教师的人格特征
  对教师的个性素质也有特定的要求,教师优良的个性品质,如热情慷慨、善于交际、乐于助人、有责任心、仁慈友善、合群合作、公平客观、耐心周到、有幽默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