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三支一扶服务期满有什么政策
参见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24号)(附件6),相关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一)加大定向考录(招聘)力度。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政策,全市每年应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左右,面向“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2021-2027年,各区县(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专项招聘,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年“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实际招募数的90%,聘用后可以不再约定试用期。
(二)支持继续学习深造。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依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相应专业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三)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鼓励“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通过多种渠道就业。各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为服务期满自主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积极为服务期满自主择业人员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公共服务。对就业困难的,各区县(自治县)应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鼓励期满人员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按规定落实扶持政策。“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推荐,可聘用为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岗位和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以上就是“重庆市三支一扶服务期满有什么政策”的内容,就目前情况来看,三支一扶的招募通常在每年上半年进行,有想法的考生可以提前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