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学院2023年退役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方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9号)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3〕9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学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及招生录取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
二、考查对象
报考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四、材料提交
报考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如实提供如下材料:
(一)基本材料
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应届考生需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退出现役证件、武装部开具的入伍地证明(或入伍通知书);在部队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还需提供立功受奖的证章和证书;在部队荣立集体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还需提供所在部队立功受奖通令复印件(加盖服役部队公章)、服役部队立功证明。
考生涉及入伍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的,相关证明材料请一并提供。
(二)奖项材料
专科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的材料,主要为考生所获得的成果、奖项等佐证材料。
(三)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须严肃纪律,遵守考查规定,诚信报考,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
考生须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以“姓名”+“专业”+“2023年免试材料”命名,于2023年4月20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校邮箱(bzxyzcb@126.com)。超出规定时间所发送的材料将不再予以接收。邮件发送后请通过工作电话0543-3190200确认。
考生提交材料须清晰、真实、完整。提供虚假材料者,按教育部及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五、综合考查
根据文件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采取综合考查方式,择优录取。
(一)目标要求
根据我校专升本各招生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确定考生是否能够满足后续本科段学习的专业素养和能力需求。
(二)考查内容
主要通过笔试方式,考查考生适应本科阶段学习的基础学科知识储备及利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内容。
(三)考查方式与考查时间
考查采取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要求4月20日前在学校招生就业网站公布。
六、录取
我校录取工作严格按《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在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综合考查,根据考生选报专业,全额录取。
2.招生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未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免予综合考查,全额录取。
3.招生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相同时,结合考生在专科生源学校期间学业表现和服役期间的综合表现等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4.我校招生专业如首轮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未录满,征集志愿考生须再次根据我校的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参加考查与录取。
七、入校复查
专升本新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做清退处理;已注册学籍的,做取消学籍处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滨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八、学生档案
通过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九、咨询电话和网址
滨州学院招生就业处官网(https://zsjy.bzu.edu.cn/) “专升本”栏目会及时公布有关考试安排、考试结果等信息。
咨询电话:0543-3190200 319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