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义务兵专升本免试政策

2023年07月07日 15:25:01
来源:库课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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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内蒙古义务兵专升本免试政策要求2022年参加专升本免试招生录取后未报到或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有专升本免试政策。

2023年内蒙古专升本免试政策

  免试考生

  1. 获奖免试考生。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2. 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含高校新生), 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应届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应征入伍的往届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我区应征入伍的可申请参加 2023 年全区专升本免试招生。

  2022 年参加专升本免试招生录取后未报到或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有专升本免试政策。

  招生专业

  原则上考生依据高职(专科)所学专业,选择报考对应本科专业,详见《内蒙古自治区 2023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

  工作安排

  (一)发布招生章程

  各招生院校制定本校 2023 年专升本工作方案及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办学类型、层次、地址、招生专业计划、招生对象、报考条件、报名要求、考试科目、专业技能测试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信息,经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处审核后,及时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报名专升本考试招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专升本网上报名平台”,按要求选择考试地点和考生类型,根据专科专业选择对应考试大类, 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缴费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核定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价费函〔2021〕1033 号) 文件规定执行。

  符合免试政策规定的我区 2023 年应届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放弃免试资格的,可以普通考生类型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获奖免试考生在专升本报名时,如免试政策规定的相关赛项结果尚未公布,可先按普通考生报考条件参加报名考试。

  履行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认定后方具备考试资格。

  (三)考生资格审核认定

  1. 普通考生中应届毕业生、高职扩招考生报名资格由生源院校审核认定,“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考生报名资格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专项计划考生报名资格由生源院校初审,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后审核认定。获奖免试考生报名资格由生源院校初审,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后审核。应届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由生源院校初审。区内往届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区外应、往届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初审,自治区考试中心将所有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信息汇总,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后审核认定。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工作要求填写并提交《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申请表》(附件 3)。

  2. 生源院校在严格审核基础上,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标注学生“考生类型”(普通考生/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考生/高职扩招(2022 年底毕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 获奖免试考生),在本校门户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对初审不合格的考生要标注原因。

  3. 生源院校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连同《2023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名单汇总表》(附件 4)、《2023 年全国技能竞赛获奖申请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名单汇总表》(附件 5)一并报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四)考试

  1.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公共课考试科目包含语文基础、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计算机基础四部分内容,考试形式为笔试。公共课考试科目满分为 200 分(每部分内容 50 分)。

  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分为 8 大类(文史哲法类、经管类、理工类 1、理工类 2、农林生物医药类、艺术类、医学类、教育类, 详见附件 2),各设置一门考试科目,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100 分。

  如招生院校需要专业技能测试,须在本校招生章程中写明并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同意后,在全区统一录取前,提前自行组织实施,考核合格名单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公共课、专业课考试,相关招生院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在全区统一录取前,提前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2. 命题制卷

  专升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考试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命题、制卷、评卷、发布考试说明和组织实施。除外语科目外,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制卷。

  3. 考试时间及地点

  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工作原则上于 4 月底前完成, 组考工作由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实施,考点由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

  4. 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评卷,汇总公共课及专业课成绩,按 8 大类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划定全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考生单独划线),按程序公布专升本考试成绩及查询方式。

  5. 志愿填报

  2023 年我区专升本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专升本网上报名平台”,查询招生计划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每人最多可同时填报 8 个平行志愿。

  6. 录取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招生院校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录取批次分为提前批次、专项计划批次、普通批次。

  (1) 获奖免试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提前批次录取。招生院校按获奖免试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参加相关赛项并报名参加 2023 年全区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在录取工作结束前公布结果并达到免试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和报名、生源院校审核,予以免试录取。如相关赛项结果公布前已被录取的,不予补录。招生院校按退役大学生士兵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专项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批次录取。招生院校根据录取规则及考生投档情况,按专项计划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 普通考生普通批次录取。招生院校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在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根据平行志愿原则,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在本校门户网站公示被录取学生名单,公示 5 个工作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