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河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原则上于7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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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在《2023年河南省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到,上半年集中组织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原则上于7月底前完成聘用工作。
详细内容如下:
二、加大事业单位招聘力度。2023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数量原则上不低于2022年。上半年集中组织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原则上于7月底前完成聘用工作。简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方案备案后,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自主决定招聘时间、自主组织考试考务、自主确定拟聘用人员。(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宽基层就业空间。2023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不低于2022年。扩大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规模。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募规模在2022年基础上分别提高25%、75%。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城乡社区专项计划、村医专项计划、特岗教师计划,支持、引导高校毕业生在社区治理、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教育、社会工作等领域就业创业。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有关经费可按规定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中列支。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待遇编制、定向招录、贷款代偿、考试加分等政策。(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科技厅、省委编办、团省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3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和附件2);
7.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 《2023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省直系统、省辖市)岗位信息表》中条件表述的“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特指2021年、2022年、2023年3年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 “年龄”设置不应出现“*周岁或*虚岁”的表述,统一表述为“*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4.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5.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