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按照《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2〕55号)文件要求,结合邵阳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邵阳学院,国标代码:10547,英文名称:Shaoyang University,学校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学校网址:https://www.hnsyu.edu.cn/。
第三条 邵阳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多科性本科院校,是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教育部和卫生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试点项目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第四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均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专升本考试招生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决议,负责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审核专升本工作方案,商议、决策专升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方案拟定、计划编制、招生宣传、考试、录取等日常事务。
第六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专升本招生考试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考试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七条 我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咨询电话: 0739-5430031。
网址:http://www.hnsyu.edu.cn//jyjx/。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八条 符合《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2〕55号)报考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均可报考我校。
1.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在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2023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及在校学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或在外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或已毕业)的我省户籍学生并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第九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上年可以正常毕业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专升本考试,不得延期毕业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第五章 报考程序
第十条 依据《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23〕1号),考生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
1.报名。符合条件的湖南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于2023年2月13日8时至17日18时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s://zsb.hneao.cn,以下简称专升本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和确认个人信息,退役大学生和竞赛获奖考生还需按有关要求上传照片及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2023年上半年退役的须提交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荣立个人三等功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
2.填报志愿。专升本志愿填报时间定于3月20日8时至3月24日18时,所有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填报志愿。考生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对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中公布的专业类对应关系和本科学校在专升本信息平台公布的招生专业,自主选择填报1所本科学校的1个相同或相近专业。考生在志愿填报期间可以随时修改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不能修改志愿。志愿填报期间的前4天(3月20日8时至3月23日18时),考生可实时查看志愿填报情况,之后不可查看。考生须按要求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竞赛获奖免试、“湖湘工匠燎原计划”、普通计划(含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中选择符合报考要求的一类报考。其中,资格审核没有通过的考生不能填报相应计划类别,免试生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只能按照非免试生身份填报普通计划志愿。
3.志愿确认。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就读高校(即生源高校)及时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依据规定的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及其填报的信息、照片等进行实时审核。
第六章 选拔考试与录取
第十一条 考试科目及方式。
l.普通考生考试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3门,每门总分100分。考试时间初定4月22日-23日在七里坪校区举行,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准考证。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https://zsb.hneao.cn)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2.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等免试生实行免文化课考试,但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具体方案另行制定),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l.普通考生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为提高生源质量,可确定有关专业录取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可不予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录取率的平均水平合理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的录取率。
2.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等免试考生严格执行《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结合考生获奖情况、高职在校期间(服役期间)的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其中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考生可优先录取。
3.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百分点的比例。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 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4.我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https://zsb.hnedu.cn)或邵阳学院教务处网站(http://www.hnsyu.edu.cn//jyjx/)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录取注册备案名单报湖南省教育厅。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时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体检或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章 学业学费及其他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执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我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其它多种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助学金等。
第十六条 专升本学生进入我校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在我校本科专业修满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修满三年),学生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邵阳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学士学位证书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发放。
第十七条 专升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
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邵阳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二十条 本简章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简章由邵阳学院专升本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邵阳学院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