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3年专升本自荐生测试方案

2023年03月13日 10:32:18
来源:库课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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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9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3〕9号)结合校(院)实际,为做好我校(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自荐生资格报名考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招生专业

  (一) 医学影像技术

  (二) 康复治疗学

  二、 报名对象

  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未取得推荐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三、 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3. 没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

  4. 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5. 身体健康。

  6. 报考专业符合《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中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

  四、 考生报名

  (一) 填报考生基本信息。

  考生须于2023年3月13日,9:00-17:00登录以下网址,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网址:

  http://office.chaoxing.com/front/web/approve/apps/forms/fore/apply?id=70947&aprvAppId=70947&pageEnc=17a2207cc782d2e57e63b99574028d43&appId=fc55065eea65438aac1862617a1c2463&appKey=h8bo288rD4o76vOK&fidEnc=9bed9ce3a420cef0&uid=30289000&mappId=8199133&formid=70947&roleid=217&rolename=%E8%B6%85%E7%BA%A7%E7%AE%A1%E7%90%86%E5%91%98&topMenu=&mappIdEnc=7180be662ece84376786afb9f04af9f7&permissionGroupId=&code=dRl4nqk6&state=23289

  (二) 选报专业。

  考生可根据专科毕业专业和专业指导目录中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选报多个本科招生专业(以下简称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高等数学》考试科目须相同,一经确定不得更改。考生可根据《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专业类别设置及考试科目》,按照所属学科门类查看本科招生专业的相应考试科目。

  根据《教育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文件精神,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所学医学类专业应保持相同(专科中医骨伤专业除外,升本时对应本科中医学专业)。

  (三) 材料提交

  1. 院校证明

  考生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清晰完整的考生所在院校证明(JPG格式或PDF格式)。

  2. 考生相片

  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素颜、清晰、正面头像照片,不得遮盖脸部、额头和耳朵,照片中头部面积须占1/3以上(取像至衣领第一个纽扣为宜,头顶至照片顶部空间占照片高度1/10左右),人脸无变形,背景为蓝色或红色(避免逆光或强反光影响);照片存储格式为JPEG格式(即.JPG文件格式),480像素(高)*360像素(宽),文件大小为30KB以内。

  (四) 报名确认

  报名结束后,我校(院)将报考的考生信息报送省教育厅,与全省专科应届毕业生数据库进行核对,请各位考生务必于3月16日9:00-12:00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教育厅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我校测试。

  (五) 特别提醒

  以下情况按未通过审核处理,且不再反馈给考生本人。

  1. 未提供考生所在院校证明或证明不合规者;

  2. 考生相片不符合上述要求者。

  五、 考试安排

  (一) 考试时间与科目

  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

招生专业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康复治疗学 09:30-10:30 生理学、康复评定学
医学影像技术 14:30-15:30 生理学、医学影像设备学

  (二) 考试地点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泰安校区。

  注意:

  1. 如果单专业报名人数超出泰安校区最大容量,将启用济南校区,考场随机分配。

  2. 准考证打印方式另行通知,请关注校(院)招生信息网通知。

  六、 成绩公布

  请考生于2022年3月23日9:00-17:00,登录考试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我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分值及合格标准为:专业科目1、2合并满分为100分,测试成绩大于或等于60分者测试结果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七、 信息发布及联系方式

  我校(校)招生信息网将及时发布相关最新信息。

  不明之处,请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

  0538-6231707 6231722,

  0531-59556875.59556876

  QQ:2433668603,2276364964。

  报名考试咨询电话:

  0531-59556802,0538-6229810

  QQ:648016082,299509644

附件1考生报名登录操作步骤.docx (142.35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