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3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100人,招生专业有公共事业管理、药学、护理学。具体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2023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学校 | 科类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 文史类 | 公共事业管理(有专业限制,详情请查阅院校招生章程或向院校咨询) | 20 |
理工类 | 公共事业管理(有专业限制,详情请查阅院校招生章程或向院校咨询) | 20 | |
理工类 | 药学(有专业限制,详情请查阅院校招生章程或向院校咨询) | 30 | |
理工类 | 护理学(有专业限制,详情请查阅院校招生章程或向院校咨询) | 30 |
录取规则
1.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时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2023年高职升本科文化课与专业课考试的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专业考试科目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共200分,单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3.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含义务兵退役考生和推荐免试考生)均须参加我院专业课考试,不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成绩无效。
4.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先比较专业课成绩总分。若专业课成绩总分相同,理科考生依次优先录取数学、英语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英语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若数学(或语文)、英语分数仍相同,优先录取获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5.平行志愿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考试院的录取规定。
6.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7.我院外语教学为英语,请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8.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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