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云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选拔应届专科优秀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升本考试招生旨在为专科毕业生搭建升学桥梁,为本科院校输送优秀专科毕业生,充实本科院校生源结构,构建教育立交桥。激励专科学生在专科阶段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学习能力,促进终身学习。
第三条 招生对象为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含省外在云南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办理复学手续,完成全日制专科学习的应届毕业生,以及省内外获得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并于毕业当年在云南省应征入伍、且退役2年内的大学生士兵),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良好专业基础知识和学业能力。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 省教育厅负责宏观管理专升本工作,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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