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医药学院2022年专升本自荐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方案

2022年09月21日 11:31:28
来源:库课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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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9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2〕6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齐鲁医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自荐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自荐生测试)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自荐生测试了解考生在专科段专业知识和素质能力的综合水平,确定是否能够满足后续本科段学习的专业素养和能力需求。测试合格者可以通过山东省2022年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考我院相应本科专业。

  二、测试对象及测试专业

  (一)测试对象

  符合山东省2022年专升本自荐生报考条件的应届专科毕业生,且专科段所学专业(类)符合山东省2022年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要求。

  (二)测试专业

  自荐生测试专业及所对应专科专业(类)如下:

齐鲁医药学院2022年专升本自荐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方案

  三、学费标准

  学院按学年收取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齐鲁医药学院2022年专升本自荐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方案

  四、报名办法和流程

  网上报名时间:3月11日15:00起,3月13日17:00止,报名网址:http://bm.qlmu.edu.cn。网上报名分为填写基本信息、联系方式、报考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及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5个步骤。

  (一)考生首次登录报名网址,根据系统提示及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同时要设置登录密码。

  (二)为确保测试当日通讯畅通,考生应填写两个不同的电话作为联系方式,测试期间因电话停机、关机等情况无法联系到考生,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考信息填写时应依次按顺序填写,专科专业名称请按学信网注册学籍的规范专业名称填写。本次报名时只能选择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中的一个本科专业。

  (四)考生上传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头像照片蓝色或红色背景,JPEG格式,高480像素×宽360像素,文件大小为30KB以内。

  (五)考生需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2〕6号)中附件4样式,开具2022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报名时通过系统同时上传图片格式的学籍证明,图片大小不超过1.5M。

  本次测试不收取报名和考试费。

  五、准考证打印

  学院将对报名的考生信息与山东省专科应届毕业生数据库进行校验核对,核对无误的考生方可打印准考证参加我院自荐生测试。

  校验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3月19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将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qlmu.edu.cn)另行通知。

  六、自荐生测试安排

  (一)测试方式及设备要求

  1.测试方式:线上测试(笔试)

  2.设备要求:

  考生需准备应试电脑(台式机或笔记本)1台,手机2部,本次测试仅支持使用电脑进行线上答题,应试电脑必须配有功能正常的摄像头,电脑硬件要求见下表。

  注:《齐鲁医药学院2022年自荐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考生操作指南》将在模拟测试前通过齐鲁医药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

  (二)时间安排

  1.模拟测试时间:2022年3月16日-17日(9:00-16:00)、3月18日上午9:00-12:00

齐鲁医药学院2022年专升本自荐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方案

  注:为保障考生正式测试时设备和系统能正常使用,考生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参加模拟测试,不按规定参加模拟测试者,出现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2.正式测试时间:2022年3月19日9:00-11:00

  (三)测试科目

齐鲁医药学院2022年专升本自荐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方案

  七、测试结果

  学院根据相关专业考生报名及测试情况确定合格标准。

  合格考生名单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将具有报考山东省2022年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的资格,可于2022年4月12日-14日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进行报名。

  考生如对测试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33-2829000。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自荐生测试,证件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测试。

  (二)考生应严格按测试流程参加测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违反规定者,取消测试资格。

  (三)凡有作弊者,一律取消测试成绩,并将作弊材料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四)报名咨询电话:0533-431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