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专升本录取原则及录取模式
第七条 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各类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退档。
(一)普通考生
普通考生总分相同的,成绩排列的顺序依次按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 2(包括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无机与分析化学、植物学、人体解剖学与生理学)、公共基础课 1(包括大学英语、专业基础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
(二)原建档立卡考生
原建档立卡同分考生按照普通考生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按照考生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遇同分且相同志愿的考生一并录取。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等功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并优先录取。
(四)获奖考生
获奖考生投档排序原则按照获奖层次的高低,依次按照国赛一等奖(金奖,不分获奖项目)、国赛二等奖(银奖)、国赛三等奖(铜奖)、省赛一等奖(金奖)排序;获奖等次相同时,按专升本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九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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