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专升本专科阶段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试行)

2022年08月08日 10:34:14
来源:库课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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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9号)要求,为确保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标准明确、程序规范、过程严格、结果公平,根据《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制订学院2022年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专科阶段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

  1.测评成绩的组成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三年制学生计算前五学期成绩,两年制学生(五年一贯制后两年高职阶段)为前三学期的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课程学习成绩+综合表现成绩,其中课程学习成绩所占比例为80%。

  2.课程学习成绩(学分绩点)的计算

  计算学习成绩的课程为同年级同专业(同专业不同培养方案的,按培养方案分类)所有学生共修的所有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等课程。课程学习成绩=各课程考试成绩的平均成绩*80%。补考课程如通过,成绩按60分计算,考试作弊或旷考课程按零分记入成绩。

  3.综合表现成绩的计算

  学生综合表现依据《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附件1)中的德育素质和体美劳创新素质规定的标准进行赋分,其中的德育素质规定的分值为30分和体美劳创新素质分值为25分,学生综合表现成绩得分=按测评办法计算的实际得分*20/55。

  二、具体要求

  1.各系严格组织测评和条件审查。各系部负责组织该项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评定工作和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9号)(附件2)要求严格进行报考条件严格审查,并将评定结果(包括成绩和位次)进行公示3天。

  2.各系上报校荐生名单。公示结束无异议后,2月12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前60%的学生(按同年级同专业;不同培养方案的,按培养方案分类)名单,纸质版经系主任签字、盖系党总支章提交到办公楼607,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iaowuchu@ytetc.edu.cn

  3.学院职能部门进行核查。教务处负责对课程学习成绩进行核查,学生处负责对综合表现进行核查。

  4.学院按要求组织上报。学院对核查后的全院校荐生名单统一在学院网站公布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

  三、组织保障

  1.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为组长,教务处、学生处、各系负责人为组员的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

  2.各系成立以系负责人为组长的系部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

  3.整个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报学院纪委监督。

教务处

2022年1月18日

  附件1: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docx.docx

  附件2: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