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焦作市直学校引进招聘教师公告(25人)
焦作市教育局发布了2020年市直学校引进招聘教师的公告。此次引进教师25人,报名时间为6月30日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根据焦作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市政府同意,面向部分高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引进招聘25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引进招聘普通高中和初中教师共计2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引进招聘范围和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和河南师范大学等11所学校(以下简称“11所高校”)符合报考条件的2020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优秀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年龄要求:截止2020年1月1日,本科学历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独立院校和联合办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所学专业须与本科专业一致或相近,且本科毕业院校均为招聘范围内的11所高校),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如因疫情原因往后推迟,以国家公布的实际毕业时间为准)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4.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
四、引进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本次引进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引进招聘公告分别在焦作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jzedu.cn)和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hajz.hrss.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请于6月30日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rsjyk@126.com,邮件名为:报考岗位+姓名+毕业院校,资格审查通过后,通过邮件回复资格审查结果。
(2)现场报名:市教育局将适时到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等部分高校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请关注本校就业服务网。
2.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的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2020年焦作市直学校引进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各一式一份。选择网上报名的将上述材料制作成PDF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不用寄送纸质材料。
(三)面试
根据报名人数,按学科学段分组面试。
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满分均为100分。试讲内容为应聘学科基础知识;答辩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答辩成绩×50%。
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答辩成绩高的优先聘用,如答辩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调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引进招聘环节。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焦作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和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的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并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事项
(一)报考者未按照要求参加各引进招聘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二)本次引进招聘不收取报考者任何费用。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由焦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2992831
监督电话:0391—2992018 2118978
附件:
附件1. 2020年焦作市直学校引进招聘教师岗位表.docx
附件2 2020年焦作市直学校引进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焦作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8日
来源:http://jyj.jiaozuo.gov.cn/jyzx/tzgg/06/1037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