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教师资格证认定材料有哪些
南宁教师资格证认定材料有哪些?大家都知道,如果你通过了教师资格证笔试和面试,在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环节中,是需要提交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以下是库课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宁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有需要的小伙伴们可以看看。
2019下半年南宁教师资格认定材料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户籍或居住证。
①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学生证(研究生证)原件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②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③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
④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港澳台无犯罪记录证明》。
⑤驻地在南宁市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3)学历证书(毕业证)原件。港澳台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体检报告。申请人必须持本通知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提供体检医院自制的体检表不能作为有效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报告。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也可提供打印好的“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近半年内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1张(小2吋,3.5×4.5cm,照片底色不限,所提交照片需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及体检表照片同一版,不得提供艺术照或大头贴及经过PS处理的照片)。
(9)委托提交现场确认材料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特别说明: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原件。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员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员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港澳台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联系自治区教育厅(联系电话:0771-5815208)出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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