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2016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09月23日 11: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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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滁州市教体局了解到,2016年秋季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出炉,对认定范围、对象、条件等相关事项作出明确规定。10月8日至18日,开始网上申报。10月19日至21日为现场确认时间,预计12月上旬可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据悉,此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滁州市辖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认定对象有两类: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同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10月8日至10月18日,申请人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滁州市辖区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直接选择“滁州市教育局”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申请材料及现场确认均由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10月19日至21日为现场确认时间。预计,12月上旬可颁发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