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农牧学院专升本录取原则
西藏农牧学院是社会主义新西藏现代高等教育的起点之一,溯源于1958年创建的西藏公学,1959年更名为西藏民族学院,1971年7月成立西藏民族学院迁校筹建处,当时农、牧、机电、财会等专业全部搬迁至林芝,1974年12月改为西藏民族学院林芝分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命名为西藏农牧学院,同时获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2001年与西藏大学合并组建新西藏大学,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将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单独设置为西藏农牧学院。经过六十余年的建设,学校已构建多层次、多形式、多规格的办学模式,是西藏唯一一所集农工理管学科于一体、行业特色鲜明的高等农业院校。
西藏农牧学院专升本录取原则
录取
在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我院普通专升本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
1.录取批次。设置“建档立卡大学生专项”、“普通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三个批次。
2.录取原则。我院根据专业计划和分数线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情况,先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再比较大学语文成绩,最后比较大学英语成绩,分数较优者预录)。生源计划满额后,一律不再追加计划进行补录。
3.“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考生可申请统考免试,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类型的人数大于计划名额时,报考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综合素质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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