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学2022年专升本录取规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8号)文件精神,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西藏大学面向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中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相关专业学习。为保障公平、公开、公正,科学组织西藏大学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录取工作
1.西藏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2.录取规则:考生须达到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划定合格分数线的同时依据分数线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普通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总分相同时,按专业基础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总分、专业基础成绩相同,按大学语文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若全部成绩相同,则按高职(专科)期间专业均分作为录取依据。
4.建档立卡大学生。“建档立卡大学生专项”采取提前批录取方式,录取时在建档立卡大学生专项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大学生可根据填报志愿参与下一批次“普通考生”录取。
5.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士兵专项”普通“专升本”考试免试,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高职(专科)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类型的人数大于计划名额时,报考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综合素质考查,按专业综合素质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6.西藏大学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录取结束后不再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