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2年03月21日 09:49:06
来源:库课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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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原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经教育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类型为独立学院。学校秉持“勤奋、求实、团结、创新”之校训,坚持特色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办学理念和“以人为本、紧贴市场、突出特色、强化就业”的办学思路,以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人才为目标,建设有现代化教育教学、实验实践设施和具有鲜明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为经济建设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招生组织机构

  学校设有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普通专升本招生日常工作。

  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网址:www.sjzuehx.cn)。

  招生计划如下:

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

  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学校执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录取投档规则,考生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成绩均需达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专项、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专项、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需达到本校的最低出档分数线。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其他

  被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应按我校要求持有关证件按时到校报到,入学前应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期间,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由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在校生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本章程由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1-80659066、0311-80659099

  咨询网址:www.sjzuehx.cn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无繁路69号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05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