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2022 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招生代码 1845)是 1999 年成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
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由江苏大学和江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举办的独立学院。
学院依托具有百年办学底蕴的母体江苏大学创新办学,秉承江苏大学优良办学传统,在学科专业建设、授课师资、实验教学设施、图书资料等方面,共享江苏大学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学院现有 39 个专业及方向,涵盖理、工、文、经、管、医、艺等7 大学科门类,在校生 12000余人。学院积极探索和实践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多元化发展模式,努力建设成为以工科为主,文、管、经、医多学科协调发展,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创新性、国际化应用型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学校性质
(一)学校全称: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学校代码:13986(国标)、1845(江苏省)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二)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二、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对象:
(1)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
(2)我省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及普通高职 (专科 )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我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招生 。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或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学生入校后需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具体报名、志愿填报、考试等均按上级有关要求执行。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四、考核与录取
(一)普通类“专转本”考生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选拔考试。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根据我院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获 2021 年、2022 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学生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核与录取按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转本”录取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后,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培养与管理
(一)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我院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在符合报考条件、达到相应报考类别省最低录取资格线且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不符合接收我院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考生,我院可以不予录取。
(二)江苏省教育厅对我院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三)“专转本”学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我院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我院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按我院全日制本科教学要求组织教学,时间为贰年。
(四)“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院同专业普招本科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五)我院将“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单独编班组织教学。
六、监督和保证
(一)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专转本”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二)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专转本”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学院成立本科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监督“专转本”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511-88979068
监督电话:0511-88979003
传真:0511-88780120
电子邮箱:jjxyyb@ujs.edu.cn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长香西大道 537 号
八、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九、本简章由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