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学院2022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宿迁学院坐落在有着“第一江山春好处”美誉的宿迁市,宿迁是江苏省13个地级市中最年轻的,但却有着5000多年的文明史,特别是近年宿迁各项指标突飞猛进,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成为快速崛起的新兴城市,并先后荣膺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等殊荣。
大学的发展与城市的发展相得益彰,宿迁学院是江苏省高等教育体制创新的产物,与宿迁在改革创新的道路上比肩前行、共同成长。在省市政府推动下,学校从2002年起与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师范大学等八所省属高校合作举办本科教育,利用八校的优质资源,短短几年内成功办成万人大学,实现跨越式发展,受到《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媒体关注,学校一度被誉为“全国闻名的高校新星”。2014年,学校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宿迁大地上从此有了第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2018年,学校通过省学位办评审成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宿迁学院转制为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开启转制发展新征程。
目前,学校有一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88.8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60万册,电子图书125万种。建有11个实验中心,下辖42个实验室,固定资产总值11.7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为1.48亿元。学校设有管理学院、文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九个二级学院和一个体育部,43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文学、理学、艺术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农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五个省及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5万余人。现有在职教职工1123人,教师819人,270余人次入选省、市、校各级各类人才工程项目。
办学以来,学校向社会输送了十六届本科毕业生,共计50221人,学生的毕业率、学位授予率、就业率、大学英语四、六级通过率等各项人才培养可比性指标均位于省内外同层次高校前列。已有3998人考取研究生,2300多人考取公务员、教师编制、省三项计划、村官和市委选调生。4300多人次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其中,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三次获得一等奖,学校代表队代表中国参加“国际机器人灭火大赛”(高校组)一次获得冠军、一次获得亚军。毕业生年终平均协议就业率在95%以上。2021年,学校历史(不限)等科目类、物理(不限)等科目类投档线分别高出江苏省控线30分、51分。
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今后,学校将以转制省属公办高校为契机,以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应用技术大学为总体目标,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秉持“以学校为家的办学情怀、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以人才为王的办学方略”,认真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服务地方,主动与宿迁改革发展精准对接、同频共振、同向同行,坚持内涵发展、打造特色品牌,在千帆竞发、百舸争流中奋勇争先,在转制发展、二次创业中争创一流,持续提升办学核心竞争力和学校整体影响力,奋力谱写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应用技术大学的新篇章,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招生计划
注:以上内容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
选拔对象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2019年秋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
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或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
招生专业介绍
选拔规则
1.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我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2022年“专转本”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将《录取通知书》发放到推荐高校,由推荐高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被录取考生。
2.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3.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察,具体实施方案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另行公布。
办班地点与收费
1.“专转本”学生按专业安排在宿迁学院就读,统一转入宿迁学院本科三年级(2020级)学习;
2.“专转本”学生按专业单独组建新的班级进行教学;
3.具体收费以省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学籍管理与就业
1.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批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凭
录取通知书和专科毕业证书等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3.“专转本”学生享受我校同年级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
4.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专转本”学生毕业时由宿迁学院颁发毕业文凭和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5.“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监督和保证
1.学校严格执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专转本”招生工作
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及时公开选拔结果。
2.学校成立“专转本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加强对“专转本”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负责监督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3.监督电话:0527-84202693
招生咨询方式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电话:0527-84202305,84203678,84202887
传真:0527-84202305
E-mail:zb@squ.edu.cn
http:// www.squ.edu.cn
邮编: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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