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专升本对口绵阳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通知

2022年02月16日 15:43:32
来源:库课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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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21年专升本对口绵阳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通知全称为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21年选拔优秀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跨校进入绵阳师范学院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详细内容如下。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21年选拔优秀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跨校进入绵阳师范学院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各处室、初等教育系、艺术系、管理工程系、应用技术系: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1〕43号)和《绵阳师范学院关于2021年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绵师院教字〔2021〕73号)文件精神,对我校2021年选拔全日制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跨校进入绵阳师范学院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为保证“专升本”工作顺利开展,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选拔全日制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绵阳师范学院本科阶段学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闵永祥 王向东

  副组长:杨 达 邓大河 廖智勇 杨 林

  成 员:张小兵 王 萌 蒋荣辉 严云强 周 浩 刘友权 初冠楠 秦世虎 吴 军 焦芙蓉 涂纯英 程廷友 王啸飞

  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专升本”工作,执行并落实省教育厅和绵阳师范学院文件精神,制定学校工作方案;按照绵阳师范学院要求负责“专升本”考试的组织工作;讨论决定“专升本”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 “专升本”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王萌兼任办公室主任,设立考务工作组:

  牵头校领导:杨 达

  责任人:张小兵 刘友权 初冠楠 秦世虎 吴 军 焦芙蓉 涂纯英 程廷友 王啸飞

  主要职责:教务处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各系具体负责“专升本”宣传动员和报名工作,考生考前14天内身体健康监测,向学校推荐“专升本”报名学生名单,负责“专升本”学生相关证明材料收集和专科阶段前五学期学业成绩审定。

  二、工作日程

  (一)政策宣传

  4月9日前, 各系向应届专科毕业生传达文件、进行政策宣讲。

  (二) “专升本”报名工作

  1.各系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并如实填报《2021年跨校专升本报名信息表》附件1,严格审查报名学生的条件并收取报名费,4月14日前将报名信息表、免试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费交给教务处曾蓉老师。

  2.4月16日在学校官网首页公示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名单(5个工作日)。

  3. 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规定,凡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交纳报名考试费80元/生。

  4.按疫情防控要求,5月8日-21日各系督促报名学生通过学管系统进行健康状况申报。

  (三)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5月22日

  2.考试地点: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成绩发布

  5月27日12:00点前绵阳师范学院将发布成绩,届时各系将成绩通知学生本人,5月27日14:00-16:00对成绩有疑问的学生申请查分,5月28日前学校将总成绩排序后张榜公示,公示期3天。

  (五)录取工作

  6月11日前学校按各专业计划数的1:1划定拟录取分数线,按照择优录取原则将拟录取推荐名单报绵阳师院教务处。绵阳师范学院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六)6月18日前绵阳师院向四川省教育厅报送拟录取名单。

  三、选拔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选拔对象及对口专业

  选拔对象: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具体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

  (二)选送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处分未解除不得推荐);

  2. 学习成绩优秀;

  3. 身心健康。

  四、选送计划

  (一)选送计划为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0%。

  (二) 按照文件要求,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60%(以本科学校为单位)。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20%。

  五、推荐选拔办法

  (一)免试推荐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学生荣获三等功及以上者。

  2.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二)考核推荐

  “专升本”选送方式主要为考试选拔。学生自愿报名,系部和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绵阳师院组织选拔考试,结合学生选拔考试成绩和专科阶段在校学业成绩,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1.选拔考试科目

  文科:专业课(一)、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科:专业课(一)、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其中英语专业学生不考《大学英语》、数学专业学生不考《高等数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不考《大学语文》,另加试一门专业课(二)。各专业具体考试课程以绵阳师范学院当年的“专升本”通知为准。专业课(一)为三门核心课的综合课,专业课(二)为两门核心课的综合课。详细科目见考试大纲(附件3)。

  2.“专升本”选拔考试

  (1) 命题由绵阳师范学院按公布的《考试大纲》进行。

  (2) 专业课(一)分值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大学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专业课(二)分值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3) 因疫情原因,选拔考试由绵阳师范学院统一组织,在我校实施。各位考生务必遵守各项防疫要求,坚持通过学管系统完成考试前14天的健康登记,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天府健康通场所码、核验身份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实行封闭管理,当天所有科目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4) 选拔考试违纪、作弊的考生,除取消“专升本”资格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3.奖励加分

  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以及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奖励(加盖政府公章),在总平均分中加3分;获得市、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以及获得市级人民政府奖励(加盖政府公章),在总平均分中加1分。(若满足多个加分条件,限加分一项,取高限)。

  4.“专升本”综合成绩构成

  专科阶段在校成绩占40%,选拔考试成绩占60%,合计构成总成绩。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办法:

  总成绩=(在校成绩平均分)*40%+(三门笔试科目总成绩/3)*60%+加分。

  5.排序原则

  “专升本”考生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学生“专升本”按四川省教育厅要求计划单列,且不分专业按参加“专升本”笔试成绩拉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六、录取

  (一)“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

  (二)考试选拔推荐学生依据总成绩排序后,按计划数1:1划定录取分数线,再按学生志愿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线上考生放弃专升本录取资格,即按总成绩顺序依次替补放弃人数。预录取名单经绵阳师范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信息平台”报送录取信息。

  (三)“专升本”选拨考试单科笔试成绩分值100分的课程低于30分(不含)、分值150分的课程低于50分(不含)的学生不予录取。

  (四)“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无补录。

  七、其他问题

  (一)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在当年秋季开学时,按要求报到编入绵阳师范学院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修读相关课程,学制为两年。

  (二)按教育部规定,“专升本”学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层次应规范填写为“专科起点的本科”。

  (三)“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 学生在录取学校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生在绵阳师范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五) 绵阳师范学院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见附件4)。为保证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绵阳师范学院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奖、贷、助、勤”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具体资助措施和资助项目详见“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xgb.mnu.cn)。

  (六)“专升本”选送、选拔录取工作应在集体领导下进行,接受绵阳师范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选拔质量。学生报名后,绵阳师范学院将按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在“专升本”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查实,都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系部接通知后,要及时将有关规定向全体学生公布,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学生选送到本科阶段学习,确保“专升本”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七)为确保跨校“专升本”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平与公正,我校设立举报电话:

  监审处:0816-3690811 0816-3690819

  (八)为方便各系工作,教务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的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816-3690820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1年跨校专升本报名信息表

  2.2021年专升本接收专业及选拔考试科目

  3.绵阳师范学院考试大纲

  4.2021年“专升本”各专业学费标准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 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