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2年02月09日 15:29:27
来源:库课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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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 招生实施“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国家代码为13283,浙江省代码为0101。

  第六条 学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浦阳路77号。邮编:311800。

  第七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九条 毕业颁证: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成立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院退役大学生免试专升本招生政策,并对相应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7760016。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面向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浙江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学生。具体招生专业和学费标准见下表,具体招生计划数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标准执行。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五章 选拔程序与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十四条 考生需按照《浙江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通过资格审核并投档到我院。

  第十五条 学院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情况,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的信息发布、招生咨询和考评组织等工作。

  第十六条 学院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名单,按照招生专业类别开展职业适应性测试工作。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形式,由面试组对考生表现打分。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第十八条 学院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开展录取工作。其中,荣立三等功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相关的职业适应性并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免试专升本已录取的不再参加后续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录取。

  第七章 入学复查、收费标准等事项

  第二十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到学院报到注册。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按照相关办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身体条件(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二条 学院各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价格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新生入学时,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收费标准预收学费,每学年末根据学生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进行结算。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参加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的所有考生。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575-87760666

  网址:http://www.zjyc.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zjyc.edu.cn/

  招生微信号:jyzs87760666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资讯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