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24日 09:48:42
来源:库课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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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发布了关于做好学院2021年“专升本”考试工作的通知,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湖南专升本考试,,下面是2021年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考试工作的通知内容。

  关于做好学院2021年“专升本”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部、办、所)、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1〕2号)及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1年“专升本”考试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审查、免试推荐、考试组织及学籍管理各项工作,确保考试的公开、公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及组织机构学院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政策落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组长:苏立副组长:刘振湘组员:顾裕文周华端石英林仲桂邱向英李常姜小文张帆胡永灵李宁清许超廖哲爱赵其辉刘淑春褚梅林郭永邦李美会唐光辉邓阿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实施。主任:林仲桂副主任:邓阿琴成员:丁锋蒋云凯刘伟才欧阳论各二级学院成立“专升本”工作小组,院长任组长,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相关教学管理及毕业班辅导员组成,具体落实“专升本”的有关工作。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政策宣传

  3月1日前,各二级学院通过各种方式将湘教发〔2021〕2号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应届毕业生及其家长,包括:我院2021年6月30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2021届高职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退役的高职毕业生;做好宣传发动,重点宣传2021年湖南省“专升本”考试招生模式改革内容、“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程序及考试要求等。

  (二)跟踪招生专业信息

  省教育厅根据各本科学校自主申报招生计划及高校办学条件等因素确定各本科高校招生计划总量,各本科高校在确定的招生计划总量中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教育厅将按专业大类设定高职(专科)专业相对应的本科专业,统一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具体时间待教育厅公布,教务处及时跟踪信息,并第一时间通知到二级学院。

  (三)发布报名通知

  3月1日前,教务处根据省教育厅报名通知要求及各相关专业本科学校的招生要求,制定报名资格审核认定条件,发布学校报名通知至各二级学院。(四)组织报名(具体报名操作细则待教育厅公布后另行通知)3月16日-25日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的学生均需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zhuanshengben.jsu.edu.cn)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每位报考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可网上填报1所本科学校的1个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期间的前7天考生可实时查看报名情况,之后不可查看,每位考生志愿初次提交后允许有一次修改志愿的机会。

  其中,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须于3月1日-12日(仅限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简称“就业指导中心”)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就业指导中心初审符合要求的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须标注毕业当年入伍且2020年退役)。

  (五)资格审核认定

  1.免试推荐毕业生资格认定。学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标注免试推荐毕业生及免试项目。3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具有免试推荐资格的毕业考生填写《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审查表》(见附件1),将免试推荐毕业生名单及附件1材料汇总统一报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纪委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对免试推荐毕业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将初审结果公示7天无异议后,再报教育厅职成处审核认定。未通过免试推荐资格认定的学生仍可参加“专升本”招生考试(报考学校不变)。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资格认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标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3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名单报学生工作部(处)(省内、省外生源分开统计),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组织初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名单,并于3月18日前报教务处,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加盖公章的汇总名单报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复核确认(省外生源以学校审核确认名单为准,学校审核省外生源时,须查验由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身份证明)。3.应征入伍退役毕业生资格认定。此类考生中的应届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标注“应征入伍退役应届毕业生”。

  3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将就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应届毕业生名单和学生本人提交的原所在部队下发的嘉奖令(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等复印件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处),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组织对就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应届毕业生名单进行初审,并于3月18日前报教务处,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汇总名单加盖公章)和学生本人提交的原所在部队下发的嘉奖令(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等复印件(学校加盖公章,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教育厅学生处审核确认。

  上述三类资格认定学生名单教务处须于3月25日前提交相关处室审核。教育厅将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公示。

  4.免试推荐名单审核公示。网报结束后,教务处会同学生工作部(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纪委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对网上报名名单进行最终资格确认并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报名资格、免试推荐资格。

  5.报名资格确认提交。4月10日前,教务处在网上审核所有学生报名资格并提交确认。

  (六)选拔考试与录取

  (1)选拔考试。6月1日前,本科学校完成所有组考工作。选拔考试由对应本科学校命题、组考,具体考试地点、科目、时间另行通知。

  (2)录取。6月15日前,本科学校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6月30日前,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不予以录取。教育厅将本科学校上报的录取注册备案名单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管理平台的学生学籍学历信息进行比对核查,核查后将比对情况反馈本科学校。本科学校对核查无误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学籍与档案管理

  招生就业处于6月30日前完成推荐毕业生学籍注册,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整理好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个人档案,及时移交本科学校。

  三、工作职责及纪律要求

  (一)工作职责

  1.教务处:(1)负责“专升本”考试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具体包括上级政策的解读和传达、工作方案制定;(2)负责网报平台帐号与密码管理、报名及免试推荐资格审核认定的组织及公示;(3)负责做好高职(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的匹配工作;(4)负责职业技能竞赛获指定奖项应届毕业生免试推荐资格的审查工作;(5)负责材料报送;(6)做好与“专升本”考试相关的其他工作。

  2.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1)负责做好应征入伍退役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的资格审核、名单公示及佐证材料收集等工作;(2)负责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的资格审核、名单公示等工作(省内、省外生源分开统计;省内生源初审,省外生源审核确认;审核省外生源时,须查验由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身份证明);(3)协助做好学生在校表现审查工作。

  3.招生就业处:(1)负责做好符合毕业条件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2)负责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3)负责整理学生个人档案并及时移交本科学校;(4)配合做好本科学校上报的录取注册备案名单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的对比核查工作;(5)配合做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指定奖项应届毕业生免试推荐资格的审查工作;(6)协助做好应征入伍退役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的资格审核工作。

  4.各二级学院:

  (1)负责制定本部门“专升本”工作方案;

  (2)做好本部门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关于“专升本”工作的政策宣传、解读和答疑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公布咨询电话并及时回应有关问题;

  (3)指导学生志愿填报和免试推荐、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征入伍退役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的资格初审工作;

  (4)做好各类型报考毕业生报名数据和材料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

  5.财务处:负责清理报考学生的学费缴纳情况,统计欠费学生名单并做好催缴工作。

  6.纪委办公室:负责建立台账记录制度,加强对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做到相互监督,有据可查,责任可究。

  (二)纪律要求

  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各处室(部门)应依据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环境,做到“七个严禁”,确保“专升本”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1.严禁在宣传过程中,以“专升本”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或不实承诺;

  2.严禁以任何方式发布与“专升本”政策不相符或未经核实的招生信息;

  3.严禁在命题、组考、录取等环节违规操作,严禁买卖试题,严禁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4.严禁借“专升本”名义进行高收费、乱收费;

  5.严禁对在校高职(专科)学生开展“专升本”应试教育和有偿培训;

  6.严禁学校相关机构或教职员工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培训机构举办的“专升本”辅导活动;

  7.严禁索取或者收受考生及其家长的礼品、现金和有价证券。凡违反“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出处罚;构成违纪的,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专升本”是一项要求高、涉及面广、原则性强的工作,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通知到位,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专升本”学生直接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普通本科。在本科学校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附件: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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