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教师资格常考知识点_思维的类型
思维的类型一直是我们教师资格中一个常考的知识点,在考试中主要以理解性的单选题形式出现,以主观题出现的概率较小。
这个知识点的考查方式有三种:1.考查分类标准与所分类型的对应;2.考查例子型的单选题;3.考查特点。考生在学习的时候重在理解和区分,下面就让我们结合实际生活和例子仔细分析一下吧。
1.根据思维的凭借物(思维的内容):直观动作思维、具体形象思维、抽象逻辑思维
(1)直观动作思维(又称为实践思维):是指在思维过程中要以具体、实际动作作为支柱而进行的思维,这种思维所要解决的任务目标一般总是直观的、具体的,因此这种思维不能脱离动作而存在。
例:儿童掰手指算2+3=5;成年人修车、打算盘。
(注意:直观动作思维并非只是儿童才有,成年人也是具有的,例如上面例子里的修车就是,即在修理汽车时,一定是一边拆解一边思考,两者无法脱离,这也是一种直观动作思维。)
(2)具体形象思维:是指在思维过程中借助于表象而进行的思维。表象是这类思维的支柱。那么,表象是什么?表象就是事物不在眼前时,人们在头脑中出现的关于事物的形象。
例:已经上小学的儿童在进行“2+3=?”的计算时,大部分已经不需要使用数手指的方法了,他们会在头脑中形成“手指”的表象来计算,如儿童在头脑中表象出爸爸给我三个鸡腿,妈妈给我三个鸡腿来计算出现在自己有5个鸡腿,但并不能像成年人一样直接计算数字。
再比如作家对于文学人物的塑造、服装设计、建筑、雕塑、汽车驾驶员在头脑中形成的到达终点有多少条通路的思维都是需要借助一些事物的表象,通过表象的变化进行思维,这就是具体形象思维。
(形象思维有三种水平:第一种是幼儿的思维;第二种是成人对表象进行加工的思维;第三种是艺术思维。)
(3)抽象逻辑思维是指在思维过程中以概念、判断、推理的形式来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内在规律的思维。概念是这类思维的支柱,因此抽象逻辑思维更加具有概括性。
例:儿童学习计算,最开始可能是数手指,后来在脑海中数手指,但是当儿童的思维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便可以不借助具体的事物,而是直接进行计算“3+4=7”。那这时儿童的计算是借助“3”、“+”等概念来进行的,即根据数学符号推算。这就属于抽象逻辑思维。
再比如“A大于B,B大于C,则A大于C”这也是建立在概念的基础上进行,属于抽象逻辑思维。
(概念:无齿有喙、前肢为翼、卵生的是鸟----判断:麻雀是不是鸟----推理:麻雀是前肢为翼、卵生的,是鸟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