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陕西西安高陵区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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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现将教师资格证书发放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申请人意愿,通过邮寄、现场发放两种方式进行。
一、邮寄有关事项说明
已经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现场不予发放。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寄递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二)已经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我局将在现场发放之前将证书移交邮政部门进行邮寄。请申请邮寄的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领取证书。
(三)教师资格证书邮寄实行到付,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中国邮政EMS快递资费标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制定,经国家邮政局审核,物价局批准实施。
(四)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收件人信息错误、收件人拒收等原因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所产生的邮寄费用仍由申请人承担。
二、现场发放有关事项
(一)集中发放时间、地址
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地址:高陵区教育局南二楼 (高陵区文卫路290号)
(三)集中发放有关要求
1.疫情防控期间,到现场领取证书的人员需查看西安一码通,必须是西安一码通绿码,体温正常,全程戴口罩,严禁聚集,黄码、红码一律不能入场;
2.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
3.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同时发放;请仔细核查证书信息并妥善保管,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至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4.集中领取时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证书需要代领的,委托人请认真填写委托书(见附件),由受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领取:
(1)委托书原件;
(2)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交资格办留存)。
联系电话:029-86918164
附件: 委托书(样式)
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3日
附件:
委 托 书
本人因个人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兹委托 (身份证号: )办理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事宜。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月 年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人郑重承诺:
一、受委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及委托书有效期内代领行为经本人授权,视为本人操作行为,领取后若出现证书及资料丢失等情况,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本人郑重承诺本委托书内容真实、有效。
特此申明。
授权人(本人手写签名) :
联系电话:
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 :
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注:请委托人亲自填写空白处,并务必附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
来源:http://www.gaoling.gov.cn/xwzx/gsgg/60fa7c9df8fd1c0bdc3cc21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