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沧州市运河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表

2021年07月01日 16: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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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州运河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教师招聘300人,报名时间是2021年7月5日上午9:00至7月9日下午5:00,为方便大家报名考试,小编整理了“2021年河北沧州市运河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表”,预祝大家考编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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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依据岗位条件和岗位名额通过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300名。中学教师25名;小学教师241名;幼儿教师34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集体意识强,纪律观念强。

  2、户口在沧州市范围内,含下属各县、市、区(生源地为沧州户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户口在学校的也可以报考)。户籍以2021年7月9日(报名截止日期)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学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按《运河区2021年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应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有相应学历要求,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政审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不在招聘范围(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8、运河区所有在岗教师。

  具体公告内容及附件可以点击链接查看《2021年河北沧州市运河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3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