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警察学院专升本时间安排
2021年广西警察学院专升本选拔工作程序
(一)2021年4月16日前。教务处根据选拔条件,以专业为单位下载前五个学期必修课成绩排名前60%的学生排名情况表,由各二级学院发给学生核对。各二级学院收集可以不占指标升本的学生的证书进行审核,并做好登记,将情况报教务处。
(二)2021年4月16日前。完成制定《广西警察学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选拔与推优工作实施细则》,其中,选拔与推优办法相关内容由教务处制定,录取工作相关内容由学生工作部(处)制定。校教务处在学校内向学生公布工作细则,发布录取专业和收费标准等招录信息。
(三)2021年4月18日前。教务处将我校2021届毕业生总数、分专业毕业生数及按比例拟升入本科人数汇总并录入专升本系统报自治区教育厅。
(四)2021年4月20日前。学生工作部(处)填报《本科高校对口招录高职高专学校专业和计划表》(附件6)报教育厅高教处。
(五)2021年4月25日前。我校与合作高职高院校(以下简称“合作院校”)签署对口招录协议,并将协议扫描录入专升本系统备查。
(六)2021年4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根据我校与合作院校签署的对口招录协议,组织符合条件并有意报读的毕业生登录专升本系统完成报名手续。并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推荐表》《2021年自愿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声明》等纸质材料报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需认真核对专升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政治面貌、民族等重要信息,并对学生操行情况、获奖情况进行如实评价及审核,“专升本选拔志愿表”需按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排放,所附的证明材料其复印件务必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审核人和日期,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七)2021年5月6日前。教务处对所有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名单通过校园网(http://www.gxjcxy.com)和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2021年5月14日前。教务处将公示无异议的材料送本科院校。
(九)2021年5月14日前。学生工作部(处)收集合作院校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有关材料。报送材料包括:学校公文1份(纸质版);学校审核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1份;(相关数据按《普通专升录取数据库结构及填报要求》要求录入专升本系统);《高等学校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60%以内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附件2)(录入系统上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汇总表》(附件3)(录入系统上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推荐情况统计表》(附件4)(录入系统上报)等材料。
(十)2021年6月1日前。学生工作部(处)按照《通知》规定的选拔条件,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其推荐学生的专升本推荐表“录取学校意见”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科高校拟录取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汇总表》(附件5)报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相关数据录入系统)。
(十一)2021年6月30日前。合作院校负责将本校“专升本”专业的教学计划报送我校(教务处收)。户口迁移、学生档案移交、党团关系转移等有关手续参照普通高考录取新生的办法办理(二级学院收)。